庄豪 绘
“我承认打了他,应该赔钱。但他本来就欠我钱啊,医疗费就从欠款里抵好了!”法庭上,高女士怒气冲冲地说。
两年前,北仑的杨先生向高女士借了30万元。之后,杨先生生意失败,无力偿还。高女士几次催讨无果,便诉至北仑法院。不久,此案进入执行阶段。
时间一长,高女士心软了,觉得对方可能确实没钱,一番纠结之后,她自愿到法院申请终结执行。
但不久,高女士发现杨先生开起了轿车,估摸着杨先生有钱了,于是又找他讨要欠款。杨先生坚称没钱,说轿车是朋友小刘的。后来,高女士打听到,这个小刘是和杨先生同居的一个女子,“你是不是不想还钱,故意把汽车登记在她名下?”杨先生不承认,两人争吵起来。
高女士很生气,用石块砸坏了杨先生驾驶的汽车前挡风玻璃。随即,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一场“恶战”后,修车费用近两千元,杨先生又花去了两千余元的医药费,高女士则被行政拘留了5天。随后,杨先生和小刘将高女士告上了法院,要高女士赔偿他们被打的损失。
高女士不同意赔偿,称医药费和修车费就让他们从欠款中扣好了。
法官解释说,因打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法律规定不可从欠款中抵销。“如果可以抵销,他欠了你30万元,你每打他一次扣一点,他就是被打死了也扣不完啊!”经法官耐心劝说后,昨天上午,高女士将赔偿款拿到法院,同时向法院重新申请恢复对杨先生欠款一案的执行。
(宁波日报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宛敏强 北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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