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时政·经济 正文

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等政策实施细则昨出台

购房补贴须在买房后半年内申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0-11 07:51:34   稿源: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等政策实施细则昨出台

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等政策实施细则昨出台

10月9日,商报头版头条《宁波给高校毕业生发购房补贴啦》一文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与热议。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根据《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已制定出了具体的实施细则。

昨天的通气会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大家最关心的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政策和购房贷款贴息政策适用对象范围和具体申报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对实施细则进行了分析解读。

购房补贴如何办理?

根据细则,自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9月19日止,对高校毕业生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记者了解到,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办理购房补贴要进行资格认定。高校毕业生需填写《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携带在甬各级机关提供录用有关证明或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经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核,由各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其中市本级单位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

随后,购房户按规定缴纳相关税款以后,各级财税部门凭高校毕业生户口簿、学历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和购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开具的首套房证明,办理补贴手续。

购房补贴实行属地发放,即购房户向购房所在地财税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市局契税中心负责征管区域内购房补贴资金的申报受理和发放工作,具体范围为:海曙区、江东区全部;江北区城市规划区部分(不含甬江、庄桥、慈城、洪塘);高新区杨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区书香景苑及纳入市房产局直接发证的飞虹新村部分。

特别要注意的是,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的截止时间为房地产公司交房发票开具后半年之内办理;二手房在产权登记受理后半年之内办理。举个例子,如果你是今年9月20日买的房,那么办理的截止时间是明年3月19日,逾期将不能享受。

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如何办理?

细则明确,高校毕业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购买普通住宅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凭审核完成的《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享受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时间3个月即可办理贷款优惠;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每户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规定。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从现行30%调整为不低于20%。 

记者也从通气会上也获悉,购房商业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也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博士毕业生购房贷款贴息如何申报?

博士毕业生在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甬购买普通住宅的,按照住房贷款合同中的贷款利息总额除以60个月享受每月购房贷款贴息补助,不足3000元/月,按实享受;超过3000元/月,按每月3000元标准享受购房贷款贴息,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每人发放额度较以前提高3万元,达到18万元。

市本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全额补助,市级其它单位市财政按50%给予补助。

细则规定,2014年统一12月申报,以后每年3月、9月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宁波市博士毕业生购房贷款贴息补助审核表》并附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已购买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或已按政策规定享受国家和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资助,市、区财政引进人才易地安家补助,领军拔尖人才购房安家补助,博士后出站留甬安家补助,人才公寓货币补贴等相关政策性补助的人才,不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夫妻双方同时符合享受条件的,其中一方全额享受,另一方享受50%补助。在本市范围内工作调动的,按调动后工作单位类别享受政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购房贷款贴息补助:

1.在享受期间调离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

2.已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费(养老金)的;

3.被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开除的;

4.其他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研究决定的情况。

■数据

我市有多少人享受该项政策?

数据显示,自2003年以来,我市共接收来甬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473510人,年均5万人左右。从学历看,以本科学历为主,占总数的50%以上;从生源看,本地生源占60%,外地生源占40%左右;从就业流向看,70%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就业。据统计,来甬就业5到10年的大学生人群,职业基本稳定,收入较就业初期有所提高,且已到婚嫁年龄,这些人购房意愿和购房能力都较高。

温馨提示

如对政策及办理流程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宁波市人力社保局联系方式:12333;宁波市财政局:12366;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相关表格可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下载。东南商报记者 苏钧天 通讯员 任社 

■相关新闻

9月二手房成交量

达5年内同期最高

中国宁波网讯(东南商报通讯员 胡初枝 见习记者 朱麟华)近日,宁波市房交中心发布数据,2014年9月份,市区商品住宅房销售量为2922套,比8月份减少1048套。而在二手房方面,9月份宁波市区二手住房共成交2182套,比8月份增加254套,这不但是今年最好的销售成绩,同时也是自2009年9月的3618套之后,近5年内同期最高的销售成绩。在刚刚过去的国庆长假,宁波楼市又创了近年来黄金周的成交纪录,给“银十”开了一个好头。

在9月份商品住房销售量前10位的楼盘中,鄞州区占6个,江东区占2个、北仑区和海曙区各占1个。从市区商品住房销售总金额的区属分布分析,本月鄞州区成交量占比最高,占总成交量的41.74%,其他区域成交占比如下:江东区占18.59%、海曙区占9.94%,北仑区占8.62%,高新区占5.97%、镇海区占5.48%、江北区占4.85%、江北北区占3.01%、东钱湖度假区占1.45%、梅山保税港区占0.3%、大榭开发区占0.08%。

除此之外,宁波的二手房市场也迎来了一波高峰,9月份宁波市区二手住房共成交2182套,比8月增加254套。其中市三区共成交1031套,鄞州341套,北仑293套,镇海517套。从市区二手住房成交总金额的区属分布分析,鄞州区占25.07%、江东区占21.65%、海曙区占15.86%、江北区占14.11%、镇海区占12.2%、北仑区占11.11%。

记者在比对了之前的数据后发现,自2007年以来,除了2009年的9月宁波二手房销售套数超过3000套达到3618套以来,宁波的二手房市场一直业绩平平,而今年9月2182套的销售量是近5年内同期最高的销售成绩。

据搜房网数据,国庆七天长假期间,市区商品住宅签约套数共263套,较去年同期37套的成交量大涨6.1倍。这也是2011年以来,成交量最大的“十一”黄金周。

宁波南天房产总经理助理薛敏强表示,接下来的第四季度由于央行的限贷政策进一步松绑,尤其受“对首套房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的影响,对缓解目前市场库存压力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