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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假售假类案件激增 抵制假冒伪劣 刻不容缓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0-12 07:30:25   稿源: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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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假冒伪劣,刻不容缓

丁安 绘

江北检察院日前对近三年审结的制假售假类刑事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近三年内涉案人数剧增,比前三年翻了四番;且随着技术更新和市场需求,制假售假类案件侵权对象已经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制假售假,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吴某是一家食品公司的负责人。除了生产自创的调味料外,其生产更多的却是假冒的太太乐鸡精、西湖味精等品牌调味料。销售数额巨大,大多销往杭州、宁波等地。经审判,江北法院一审判决吴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其余7人刑期从9个月到2年不等。

“这样的制假、售假案件,并不少见。且近年来日益猖獗,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江北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从统计数据来看,江北检察院从2011年至2013年共审结制假售假类案件135件172人,与前三年相比,涉案人数约翻4番。“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甚至还会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涉案人数的激增,应该引起警惕。”

制假售假对象日益多元

从甬上检察院处理的制假售假类案件来看,无论从案件数量还是涉案人数来说,生产、销售假药案和侵犯著作权案占绝大多数。不过,江北检察院统计数据也显示,制假售假的对象日益多元,已经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王某两年前开了一家网店,因为利润微薄,去年他在网上联系了汕头一家专门生产假冒品牌内裤的厂家,开始进货销售冒牌内裤,销售额10万余元。法院认为王某已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检察官分析,侵权对象日益多元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市场监管存在漏洞,为制假售价提供了生存空间;二是部分市民对假冒伪劣认知不够,贪便宜,这样的市场需求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制假售假。

网络渐成侵权主要手段

为了赚钱,家住江北的王某将眼光瞄向了近年来大热的海淘。她卖的产品主要是从美国网购的儿童类药品。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批准进口而售卖按假药论处。王某由此获刑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从江北检察院统计来看,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以及网民群体的壮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类犯罪领域已从现实空间的买卖行为逐渐发展到网络虚拟空间内的销售,近年来依靠网络实施侵权犯罪行为的案例逐渐增多。

“网络销售具有客户不能及时验货,以及相关部门监管难等特点,打击犯罪难度大。用快递邮寄方式销售、运输,也使得犯罪成本降低,同时还扩大了销售范围。这些使得网络正逐渐成为犯罪分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重灾区。”检察官说,抵制假冒伪劣,是一场全社会的行动。只有各部门形成合力,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假冒伪劣。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郑培金 魏俊丽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