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高速路上抛物后车“捕捉”后举报 有图有真相可举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0-12 07:30:25   稿源: 现代金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金报讯(通讯员 张明 记者 王莎)十一长假已经过去了,但是对于黄金周高速路拥堵的吐槽还没有过去,高速交警宁波支队就收到一份举报高速公路行驶时向车外乱抛杂物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交警不仅受理了这起举报,更依法对车窗抛撒杂物的乘客进行了处罚。

高速路上抛杂物

后车车主吓出一身汗

“10月7日,我们接到一个报警电话,说自己的行车记录仪上记录下了前车高速路上车窗抛物的行为,问我们这样的举报是否受理。”处理这起举报的警官告诉记者,没多久高速交警宁波支队对外公开的举报邮箱里就“躺”了一段时长为一分钟左右的视频。

在这段举报视频上,可以清晰看到一个矿泉水瓶从车辆左侧抛出,“后车车主王先生(化名)告诉我们,他10月7日是从宁海上的高速,宁波东出口下。在下午5:13左右,一个矿泉水瓶从前面那辆尼桑车上扔下来了。”

当时王先生的车速有100码左右,被前车扔下来的矿泉水瓶吓出了一身汗。下了高速后,王先生越想越生气,打了高速报警电话,“他就对我们说,万一出个事故可怎么办。如果我们受理这样的投诉,他就把视频发给我们,没一会我们就收到了举报视频。”

交警通过认真调查,联系到了抛撒杂物的车主。“在前期电话联系的时候,尼桑车主并不承认,说自己那时正在开车,而且还在高速上,不可能有这样的行为。我们传唤他们来直属大队观看视频后,车主及家人承认了这一不文明行为。”

“可能是一家几口出去玩,是后排的乘客抛撒的。”交警告诉记者,“我们依照相关规定,对抛撒杂物的乘客处以50元的罚款。”

交警部门接受一切

有图有真相的举报

行驶在高速路上,从车窗外抛撒垃圾的行为并不在少数,方便了自己的同时,却十分容易造成后车车辆事故。交警表示,抛撒杂物的行为往往是一瞬间的,“抓现行”存在难度。交警部门希望驾驶人对抛物违法行为积极举报,发现高速公路上有遗留物时及时报警,避免后方来车“中招”。

“除了打电话外,还将受理什么形式的举报?”记者问。

“市民可以通过举报电话057412122,举报邮箱expresswaypolice@sina.cn告诉我们你看到的车窗抛物行为,如果市民在微博、论坛等地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只要有图有真相,我们将一查到底,对威胁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行为绝不姑息。”交警说。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