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鄞州 正文

男子承诺不再偷 过了3天又“进宫”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0-20 10:46:00   稿源: 鄞州新闻网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鄞州新闻网讯(记者徐坚波通讯员蒋志强黄一娇)

已经“二进宫”的甘某刚向民警承诺要洗心革面,不再偷东西,3天后,他又因为盗窃被抓了。14日,甘某因盗窃被警方刑事拘留。

10月14日,邱隘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邱隘振兴路抓到一名小偷。民警小李赶到现场,发现这个小偷正是3天前承诺“自己不会再偷东西”的甘某。

今年33岁的甘某从贵州老家来宁波务工已有13个年头,平日里好吃懒做,经常会有偷鸡摸狗的行为。之前,他已经因为盗窃两次被警方查获。据民警小李回忆,3天前他在巡逻时,遇见甘某时曾与其交谈,甘某当时态度诚恳地承诺已经洗心革面,不会再偷东西。此时面对民警小李,甘某只好羞愧地低下了头。

当天清晨5时多,甘某到屋外晨跑锻炼身体,路过振兴路一户人家时,他发现大门是开着的,他觉得这是个下手的“好时机”。

于是,甘某悄无声息地进了大门,摸到二楼一户人家的门口,发现门没锁,于是他趁屋主阿军熟睡之际摸进房内,借着屋外微弱的光线,甘某发现阿军枕头边放着一部苹果手机,便偷偷地拿走了手机。

正当甘某窃喜手机到手时,阿军醒了,发现甘某后立即追去。甘某一看不妙,立马拿着手机逃跑。

阿军人高马大,身手矫健,一个冲刺,用手臂卡住了甘某的脖子,将他按到在地。正巧这时两名陌生男子路过,看到这一幕后,一起帮阿军制服了甘某,随后报了警。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