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胡洪雷
快要退休了,才发现单位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费,导致退休后不能享受正常的社保待遇。这时候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多年前应交未交的社保费吗?
钟女士是湖北人,今年49岁,在北仑一家厂做电子设备检验员。明年就要退休了,钟女士最近来到社保大厅查了一下本人的社保账户,却发现自己只交了90多个月的社保费,离退休享受社保待遇需缴足15年的标准,还差了一大截。钟女士说,她从1997年就到现在的公司开始上班,已经有17年工龄了。刚上班的时候,公司并没有给她缴社保费。到了2006年,公司给她办理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钟女士算了一下,自己工作了17年,社保费只交了9年不到,如果要补上这6年多的社保费,那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后来,钟女士了解到,从1999年开始就有相关规定出台,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于是,钟女士就多次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应交未交的社会保险费,却没有得到回复。“公司没有按照规定从1999年就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不是有责任补上这笔费用?”钟女士说。
记者从区人社部门了解到,像钟女士这样的情况其实已经超出了申请劳动维权的时效。工作人员解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再查处。“该公司在2006年才给钟女士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此时钟女士应当知道自身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在2008年之前,就应当向劳动部门举报投诉,维护相应的权益。”工作人员说道。
那么像钟女士这样退休时社保费还未缴足15年的参保人员,该如何办理补缴手续呢?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参保人员参保的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且为本地户籍,到了退休年龄,社保费还未缴足年限的,可以申请按月延期缴费,但男到了65周岁或者女到了55周岁还未缴足的,余下的年份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钟女士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了明年,社保费只交了9年。按《社保法》有关规定,钟女士可申请按月交社保费到55周岁,剩下的1年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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