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记者 蔡俊)记者昨晚从浙江省物价局网站获悉,从今天零时起,全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45元和235元。调整后,宁波97号汽油下调0.21元/升,为7.16元/升;0号柴油下调0.2元/升,为6.33元/升;93号汽油下调0.19元/升,为6.75元/升。
根据现行的客运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6.02元并持续15天以上,可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达到或超过每升7.10元并持续15天以上,可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2元;达到或超过每升8.18元并持续15天以上,可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3元。上次油价下调后,宁波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已经低于2元的燃油附加费征收启动点(7.10元/升),再加上这次下调,已满足93号汽油价格低于7.10元/升并持续15天以上的要求。记者也从宁波市物价局了解到,宁波将从11月2日零时起,将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由2元下调为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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