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听说余姚市人民法院马渚法庭设在管辖地牟山镇的“巡回法庭”又要开庭了,当地许多村民一早牟山镇便民服务中心看法院审案。
“巡回法庭”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当天上午9点,几名法官走进了会议室,布置好现场。当国徽、红底白字的横幅高悬,审判员、原告、被告的人名牌摆上桌,法槌放上审判席,这间普通的会议室多了几分威严。
一个小时后,巡回法庭开庭。当天审理的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今年6月30日,被告某公司向原告张某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被告应在7月4日偿还本金和利息。但直到开庭当日,被告仍没有付清该款,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庭审进入举证环节时,被告提出,借条上只写了“7月4日还款”,并未约定具体的年份,不足为证。这让坐在旁听席上的村民蔡星友感叹:真是个“老赖”,以后碰到这样的事,看来还得写正规的借条。
为何要设立巡回法庭呢?马渚法庭庭长施佰军介绍说,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下乡设置巡回审判点,受理并审判案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方便群众诉讼。马渚法庭2013年底在牟山镇设立巡回法庭,至今已审结了7起案件,其中5起涉及民间借贷。
另据了解,巡回法庭还在牟山镇服务中心设立了一个便民联络点,每周二、四上午,有常驻法官值庭,就地立案、提交材料,解答来访群众的各种疑问,还积极组织对民间纠纷的调解,为“平安余姚”建设添砖加瓦。(卢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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