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亦茗 叶胜男)债主上门讨债,砸坏了他家玻璃。他为了“防身”,竟鸣枪示警。
胡某是慈溪横河人,经商多年。2010年,胡某和虞氏父子因生意往来产生了债务纠纷,涉及到1亿多的债务,到2011年11月底,债主纷纷上门讨债。胡某不胜其扰。
2013年11月的一天,胡某开车去江苏,经过安徽省天长市时,见路边有人在卖枪,他心里一动,就下车去看个究竟。卖枪的是个30多岁的男人,他帮胡某装好子弹,让胡某试试枪。胡某拿着枪瞄准一棵五六米外的树,打了一发,树上当即有一块凹了进去。胡某觉得枪既可以防身,也可以对付讨债的虞氏父子,于是买了一支手枪、一支长枪,长枪买价1200元,当时有两发子弹,其在现场试了一发,买了以后胡某一直把枪放在自己家。
2014年4月22日晚上10时许,胡某夫妻在睡梦中突然听到屋后面的玻璃窗被砸的声音。胡某赶紧爬起来,一边叫老婆报警,一边往下面看,发现楼下围墙外面有四五个男子,他们用石头砸自家玻璃,胡某就往下喊:“你们来我家砸玻璃干什么,我又没欠你们钱,就算欠着你们,借条拿出来白天过来好了。”但他们就一直叫胡某下去。紧接着,虞氏父子开始撞胡某家的后门。胡某急了,当即拿出了枪,朝楼下他们的方向打了一枪,只听“嘭”地一声,楼下众人作鸟兽散。虞氏父子立马报警,胡某随后把枪往屋外的田里扔了出去。过了一会,警察赶到,搜出了胡某使用的枪,把胡某带到了派出所。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胡某使用的枪支为自制枪支,枪支全长为49.9厘米,枪管长为25.8厘米,枪管口部内径均为2.0厘米,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支。
近日,慈溪法院审理后宣判,胡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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