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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降价引“房闹”频现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1-18 11:37:25   稿源: 鄞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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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新闻网讯(记者朱 东通讯员建 君)从年初开始,鄞州的楼市就没平静过。开发商以价换量的销售策略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房闹”。来自区住建局的粗略统计,截至目前,我区今年已发生一定规模的“房闹”事件近10起,有10余人分别被警方刑事拘留或治安拘留,另有多人取保候审。

今年4月,位于潘火街道的一个知名楼盘因每平方米直降4000元,售楼处受到了业主的冲击,现场一片狼藉。事后,1人被治安拘留,2人取保候审。

此后,“房闹”事件频频出现。6月,下应区块一楼盘发生“房闹”事件,4人被治安拘留;8月,长丰区块一楼盘售楼处发生“房闹”事件,2人被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11月8日,潘火街道另一个楼盘发生“房闹”事件,4人被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受楼市大环境影响,今年全国各地的“房闹”事件也屡见不鲜,纷纷要求退还差价或退房。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低,房屋成为一种特殊商品,不仅有居住功能,而且承载着很多家庭财富保值、增值的希望。“一些购房行为的背后,是家庭巨大的债务风险甚至是投资风险。这种风险在市场上行时被掩盖了,一旦风向扭转,很多家庭就承受不了了,‘房闹’就出现了。”

葛先生去年9月在下应区块以每平方米近1.5万元的高价购买了某知名楼盘一套139平方米的商品房。但半年过后,当该楼盘三期项目推出时,均价一下就降到了每平方米1万余元。一下子“损失”了几十万元,巨大的心理落差,让葛先生一怒之下加入了“房闹”大军。

如何看待降价引发的“房闹”行为?业内人士指出,“房闹”是业主契约精神缺失的表现,“‘房闹’的很多理由站不住脚。房价下跌时得‘补差价’,那么房价大涨时有谁会‘退增值’?房屋是商品,价格涨跌是正常现象。而且从法律层面讲,业主交完房款、办好房证后,房屋已经是其个人财产,开发商调整售价与业主无关。”

当然,开发商也应该扪心自问:有没有对购房者隐瞒市场风险?有没有囤积房源,或雇佣他人炒作房价?有没有为促销作过夸大或虚假宣传?签合同时,有没有“霸王条款”?如果有,那么开发商就为自己埋下了“炸弹”,将来有可能会引爆“房闹”事件。 针对“房闹”行为,有专家建议,尽快让房地产业进入规范、完善的市场化轨道。政府要成为合理市场秩序、理性消费观念的构建者和引导者,要治理开发商的饥饿式、鼓吹式营销行为,打击不实承诺和消费欺诈。房地产企业要将风险评估和风险提示强制性写进购房合同,给消费者的心理预期降温,营造理性消费的市场氛围。消费者应从楼市降温中汲取教训,楼市有风险,购买需谨慎,回归对房地产业的市场经济思维。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