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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口超车祸及他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1-24 12:30:55   稿源: 中国象山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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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在行经隧道、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人行横道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不得超车。11月20日下午,松岙隧道口附近,就发生了一起因隧道超车而引发的他车追尾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当天下午4时,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沃尔沃小轿车停在路边,另一辆宝来轿车车头完全凹陷,面目全非。“当时我好好的在开车,眼看快进隧道了,突然一辆黑色的车子从我的左侧强行超了过去,我心里一慌,连忙踩了急刹车,没想到后面的宝来就这样撞上来了。”说起被撞的的经过,沃尔沃车主郑先生还是心有余悸。而宝来车车主张先生则一脸无辜地说,当时自己正好好的跟在沃尔沃的后面,没想到突然他一个急刹车,自己反应不过来就撞上去了。

交警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宝来轿车在行驶过程中未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驾驶员张先生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但交警同时也提醒,车辆在途经隧道或即将进入隧道时切记不可超车,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记者 胡星艺)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