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余姚 正文

余姚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被处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1-26 11:21:37   稿源: 余姚日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余姚新闻网讯(通讯员 余纪轩)近日,市正风肃纪工作组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区街道及部分乡镇的有关娱乐休闲场所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共发现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工作时间在有关娱乐休闲场所打牌、休闲等。为严肃纪律,持续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有关单位已对其中6人给予政纪处分、1人作解聘处理。市纪委对此在全市进行了实名通报。

  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中央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对此,市纪委进一步强调,一要强化认识,引以为戒。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肃整治“庸懒浮散”。针对通报的问题,开展对照检查,认真查找本地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研究解决办法。二要强化责任,规范管理。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负起作风建设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机关内部监管和责任考核,强化制度执行力,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升机关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要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纪检监察组织是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主体,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不断健全机关建设工作长效机制。要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一律公开曝光,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市纪委将锲而不舍、弛而不息地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切实打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作风建设可以“松一松”、“歇一歇”的念头,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出现反弹、回潮。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