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东南商报 记者 林伟 通讯员 薛书宝)中山东路综合整治工程(江东区)、中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海曙段),本月底前都将完成房屋征收的最后签约。其中,中山东路综合整治工程(江东区)仅剩下半个月左右的签约时间了。
根据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宁波要在3年内投资45亿元全线改造中山路。项目涉及到的被征收居民有486户,建筑面积将近5万平方米。包括中山东路综合整治工程(江东区)、中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海曙区),以及段塘街道区域内零星国有住宅征收项目、徐家漕路北侧项目、宁丰改造区块(一)、世纪东方北侧地块等多个房屋征收项目。
宁波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提醒,被征收人要正确理解征收政策规定,补偿范围的界定要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不要因为政策的错误理解,耽误了签约最佳时间,造成自己的损失。
如果个别征收对象提出了超额赔偿、超标扩户、无证调产等超出政策规定的要求,以致迟迟不肯签协议。征收部门反复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对征收对象发出《行政裁定书》,最终由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搬迁腾空,并进行拆除。届时,被依法强制腾空的户主不但不能得到超出政策规定的利益,而且还要丧失提前搬迁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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