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2月8日讯(记者 殷聪 通讯员 施向荣 宋兵)今日,宁波-舟山港大榭港区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一阶段工程(2#、3#泊位)减载靠泊能力获浙江省港航管理局批复。这是交通运输部《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实施后,浙江首个按《规定》获批的码头泊位。
按照设计能力,此两泊位原本仅能靠泊15万吨级集装箱船舶。减载靠泊能力获批后,在最大吨级、最大载重吨、吃水、靠泊速度等限定条件下,两泊位将可减载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
据宁波市港航管理局介绍,除招商国际码头外,宁波港口还有两家码头减载靠泊能力论证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查,正等待有关部门批复。根据世界船舶发展趋势判断,未来到港的集装箱船舶吨位和频率将会持续增加。实行码头减载靠泊,既是适应集装箱船舶大型化发展的需要,也有利于缓解宁波集装箱码头靠泊能力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提高现有码头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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