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周霄 通讯员 卢文静
今年2月,我市一家粮油贸易公司招聘送货员,老板史先生看中一中年男子孙某。孙某今年45岁,安徽人,跟别人比,他应聘的最大优势是有送货经验。
然而,孙某上班不到一个月,就和3万元现金一起失踪了。
那天,孙某和同事一起送米送面,送了7个客户后,他收到3万元货款。坐在车里,揣着沉甸甸的现金,孙某动了贼心。几天前,他的母亲打电话来,说身体不舒服,要看病治疗,可是家里没钱。这让孙某心烦,自己这份新工作,才做了不到一个月,连工资都没领,他哪来的积蓄?
正打着算盘,车子开到了孙某的出租房附近。孙某便借口去出租房里拿东西,带着现金下车了。半个小时过去了,同事左等右等不见孙某身影,赶紧给老板打电话。此时,孙某的电话已经拨不通了,于是老板报了警。
孙某带钱消失后,第二天就坐上了回安徽老家的车,把3万元钱给了母亲。在老家待了4天,孙某觉得风头已经过了,又回到余姚,换了手机号码,开始卖西瓜。
8月,警方在临山抓获了孙某。
近日,市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孙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被责令退出违法所得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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