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李婷婷 通讯员 张 平)记者昨天从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推进“阳光医保”建设、加强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规范医保医疗服务行为,我市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制度。由非医保医师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
医保医师实行一人“一码”,即医保医师服务编码,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可经所在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后,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签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申请。
“预计全市将有1000余名医生与医保中心签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获得医保医师资格。”市医保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医保医师制度有利于医师主动参与熟悉掌握并遵守医保各项政策和规定,促进医师的有序流动。 据悉,我市对纳入协议管理的医保医师采用积分制管理,每人每个自然年度的初始分值为12分,有违规行为的,扣除相应分值。扣分在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每年度末扣分清零。如果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医师累计扣分达到6分,医保经办机构将会同定点医疗机构对相关医师进行约谈;累计扣分达到9至11分,将暂停医保医师处方1至3个月;累计扣分达到12分或连续三年违规扣分达到9分以上的,将解除医保医师服务协议,一年内不受理申请;情节严重的,将注销医保医师服务编码,省内医保经办机构五年内不得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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