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和小雯(化名)在一起半年多了。朱某没有固定工作,平时住在小雯租的公寓里,还得问她要零花钱。这让朱某感觉抬不起头来,他寻思着去找份体面的工作。
“找工作总要打扮体面一点……”1月4日下午,朱某拉着小雯陪他去买衣服。
朱某看中了一款男包,打完折也要2000元。小雯不同意买,他只能憋住气离开。
之后,小雯为自己挑了一款呢大衣。刷卡付钱时,朱某无意间瞄到了银行卡密码,偷偷记在心里。
回到公寓,小雯把钱包随手一扔就去洗衣服。朱某趁机将银行卡藏进自己的口袋。
拿着银行卡,他直奔银行ATM机取走7000元,回家后悄悄把卡塞回小雯的钱包。
第二天下午,小雯去银行存钱,发现7000元不翼而飞。
面对小雯的质问,朱某爽快承认并不以为然地说,等他工作了,就会把钱还上。
看到朱某满不在乎,小雯更生气了,向鄞州高桥派出所报了案。
1月6日傍晚,朱某被民警带走。
得知朱某有可能要被判刑时,小雯又慌了,替朱某交了保证金,帮他办理取保候审。
东南商报 通讯员 钱婷婷 记者 石承承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