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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宁波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3-04 18:26:4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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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性设施:我能为终身教育贡献什么力量?

  【呼声】 “我是宁波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一位工作人员,我们平台上有海量的数字化文献资料,欢迎您们来我们平台学习!”

  【条文】 《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鼓励全日制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发挥师资、场地和教学设备等方面的优势,为开展终身教育提供服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美术馆等社会公共设施应当采取免费或者优惠的方式向市民开放,开展有益于提高市民素质的公益活动,满足市民接受终身教育的需求。

  【解读】 各类院校,包括普通高校、普通中小学校以及各职业学校,不仅是学历教育的实施主体,也是终身教育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资源。因此,一方面,各地方要充分利用辖区内各类院校的图书馆、资料室等教育教学资源,加强横向联系,借助于各类院校逐步开放的资源,广泛开展各种终身教育活动;另一方面,各类院校可以充分利用自身具有的优势,为终身教育事业提供师资供给服务、科研与科研指导服务、教学培训指导服务等教育服务,为市民学习者创造便捷、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进而在终身教育活动中发挥应有的贡献。根据《条例》的规定,以后普通市民进入公益性设施进行学习和活动的机会将大大增加。

  包括美术馆、科技馆、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图书馆、文化宫、体育馆、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场所,是开展以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提高市民素质的终身教育重要载体,应该扩大公益性设施免费向市民开放范围,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多多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终身教育活动。

编辑: 陈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