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三江视点 > 周维强文集 正文

江东市场监管局提醒:逛车展购车切勿冲动消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3-25 18:42:32   稿源: 中国宁波网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中国宁波网3月25日讯(记者 周维强 通讯员 刘保锋 孔莹莹)第23届宁波国际汽车博览会将于2015年3月27日拉开序幕,不少市民瞄准了这个机会打算购置新车,而展商们也卯足了劲,使出浑身解数“吆喝”。今年的“3·15”晚会上,汽车行业成为了曝光率最高的行业,宁波市江东区市场监管部门为此专门开展了辖区4S店全面排查行动。据统计,仅2014年一年,该局受理的涉及车辆购买的消费申诉、举报就有200多起。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参观车展可多做些准备工作,切勿冲动消费。

  蒋先生在某次展会上看中了一辆品牌轿车,支付了2000元定金,并约定于2月1日提车。可到了约定日子,销售顾问却告知因为车太畅销了,无法在约定的期限内提车。当初写好的白纸黑字,怎么说变就变了?蒋先生无奈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最后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才如约得到了心仪已久的车子。

  无独有偶,王小姐3月15日在某展销会上订了一辆高档车,并支付了1万元的预付款,当时在销售人员的使劲鼓吹下,也没仔细看购车合同。回家后王小姐才发现购车合同是绍兴的一家公司与她签订的,没有加盖公章,只写了宁波经销商的名字,收据上写的也是宁波经销商,到底自己是向绍兴的公司还是宁波的公司买的车?江东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接到王小姐申诉后,立刻来到江东的这家4S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这家公司手续齐全,只因刚开业不久,车子都是从绍兴那边发货,连合同也没来得及印,暂借绍兴公司的合同。经过协商,该4S店表示会立即对合同内容进行整改,鉴于王小姐的担心,4S店同意给予王小姐退款处理。

  到期不给车、合同对不上……黄小姐碰到的问题更让人无奈。今年1月份王小姐在某次车展上订购了汽车,可过了几个月提车时才发现根本不是自己订购的那辆车,更让她不能接受的是,不但没有当时说好的车顶行李架,车身上竟然还有多处划痕,而后期与4S店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消协工作人员介入后,发现黄小姐当初的购车合同上并未对是否有车顶行李架作明确的说明,所以4S店称无从考证;对于车身有划痕4S店承认疏忽,经过协调,4S店同意给黄小姐优惠20000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参观车展之前,可以先去4S店或在网上做一些准备工作,了解基本情况,防止进入车展后,在销售人员的“忽悠”下匆忙签订购车协议、付定金;无论是交订金或定金预定车辆,都一定要签正规的书面合同,双方商定的价格、车辆型号、车身颜色、违约责任、交车时间及赠送礼品等,要在合同上一一注明;若售后存在争议的,消费者可以及时拨打12315进行申诉。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