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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得房产后迟迟不缴余款 悔拍者被法院处以5万元罚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3-26 10:25:05   稿源: 北仑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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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王杰 通讯员 王韶辉 黄宇)根据现行法律相关规定,在司法拍卖中,竞买者的“悔拍”行为会受到一定处罚。日前,一悔拍者就因阻碍司法工作人员变卖财产,被北仑法院处以5万元的罚金。

去年12月2日,市民黄女士以156万元的价格,通过北仑法院在淘宝网上的司法拍卖平台,拍到了位于海曙区灵桥路的一处房产。该处房产原属余姚市某公司所有,因未按时归还银行贷款而被法院执行进入拍卖程序。经过之前三次流拍,这套房产最终被黄女士拍得。但之后黄女士却一直没到法院缴纳余款、办理手续,其间,法院多次催促,但黄女士一直拖延拒交。

根据司法拍卖相关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今年3月4日,北仑法院再次将该套房产进行拍卖,并以156万元成交。3月23日,黄女士主动来到法院,以该房产已被再次拍卖成功为由,要求法院退回保证金。由于两次拍卖价格没有差价,法院依法退回黄女士20万元的保证金,但因其行为阻碍司法工作人员变卖财产,另行对其处以5万元罚金。

法院工作人员说,悔拍不仅扰乱拍卖活动的正常进行,且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希望竞拍者在参与司法网拍时遵守诚信原则,避免盲目跟风竞拍。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