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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抱病驾驶”案例越来越多 出事故要负法律责任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5-22 06:48:21   稿源: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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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病驾驶”出事故要负法律责任

庄豪 绘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抑郁症正成为现代社会的常态病,而这也使得很多人处于“抱病驾驶”的隐性状态。

“抱病驾驶”案例越来越多

前日上午10时许,江北交警大队邵警官在环城北路上处罚违停车辆。当他贴到其中一辆车时,车上的乘客向他求情,说马上联系女儿将车开走。邵警官嘱咐对方赶紧开走,不要影响其他车辆。邵警官继续给其他违停车辆贴牌。没过几分钟,有一名女子突然冲到他面前,情绪异常激动,对着邵警官破口大骂,并冲上来想找他掐架。幸亏该女子的母亲上来制止。事后,这位母亲请求邵警官原谅,并告诉他,自己女儿是抑郁症患者。

4月18日下午4时许,交警接报,有一辆轿车很疯狂,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交警立即安排警员进行拦截,最终在某停车场内找到了问题车辆,驾车女子在车内掩面哭泣,情绪很不稳定。直到其家属到来,才知道缘由。原来女子因产后抑郁症发作,不小心撞断了第二医院的门禁护栏,随后撇下家人开车而去。

不少“抱病驾驶”未有限制

越来越多的车主“抱病驾驶”惹出事故,这不得不引起关注:身体条件不适,是否应取消驾照?

交警说,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就有这么一条,“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的人员不得申领驾照。领了驾照后再犯病,新交规在这方面也有所涉及: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可通过自行申报的方式,取消驾驶资格。

此外,还有其他规定,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驾驶人,只要监护人提出申请,车管所也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遗憾的是,高血压、抑郁症这类常见疾病尚无明文规定要注销驾照,也就是说开车上路是没有限制的。

“发现难”导致“抱病驾驶”难遏制

想要遏制“抱病驾驶”,目前最大的难题就出在“发现”上。“人家即使‘抱病驾驶’了,也不会主动告诉你。一般情况下,只有出了事故才有可能获悉。”交警说。

记者从车管部门了解到,去年以来,还没有驾驶人因为身体条件不再适合驾驶机动车而主动向车管部门申请取消驾驶资格的。

交警说,驾驶人发现自己身体不适,尤其是法律明确规定不适合再驾驶车辆时还要“抱病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驾驶人要有这方面的意识,同时家人也要多关注驾驶人的身体状况,防患于未然。

法律界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完善立法,堵上这个漏洞。同时,驾驶人体检机制要更加科学、严谨,从源头上遏制“抱病驾驶”。

宁波日报记者 王晓峰

通 讯 员 林 静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