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不少家长又要忙着为孩子找家教补习功课。然而,目前教育培训市场并不规范,由家教服务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
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两万元培训费没任何效果
2014年,小刘正在读高二。一天,小刘的父母接到一个教育培训机构电话,称可以为小刘提供1对1的个性化辅导。
高中是求学生涯中的关键时期,为了让小刘在高考中取得更好成绩,小刘父母没有抵住该培训机构的“吐血”宣传,最终给小刘报了辅导班。望子成龙的父母希望借此能够达到教育机构宣传的效果。
小刘父母很快和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培训机构为小刘提供1对1的个性化课外辅导,共计100个课时,培训费用为2万元。
同时,合同还约定培训机构要为小刘建立文本档案、为小刘选派优秀的授课教师、培训机构最大程度保证授课教师的稳定性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小刘父母支付了相关费用,培训机构也完成了所有课时的教学内容。
100个课时下来,小刘的成绩并未取得实际提升。
家长要和培训机构打官司
这个结果,让花了2万元的小刘父母无法接受。他们要求对方退还培训费用2万元并赔偿其精神损失5000元,培训机构坚持认为,他们提供了相应服务,小刘父母的主张属于无理要求。
最终,双方将官司打到了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合同签订后,培训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全部教学课程,所以小刘父母理应支付相应培训费。
可是,培训机构在教学过程中存在未为小刘建立文本档案、未选派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进行授课、违背承诺多次更换多名教师等过错。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培训有瑕疵,应承担一定违约责任。双方的合同并未对此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责任进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考虑培训机构成本后,酌情减少报酬8000元,判决培训机构返还培训费8000元。至于精神损失,在本案中小刘并未遭受人格利益损害,所以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当下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很多,质量也是良莠不齐,家长在为子女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要看培训机构有无相应培训资质,最好在实地考察、试听、比较之后,再作出选择。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尽量全面、明确、清晰,万一日后发生纠纷,有据可查。□现代金报 通讯员 赵保法 贺磊 记者 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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