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蒋森 通讯员林炳潮 韩彦杰)近日,骆驼街道敬德村一养猪户,在被区环保局处以3.5万元的罚款后,又被警方处以5天行政拘留。这是我区首个农业养殖户因污染环境被依法处理的案例。
5月中旬,区环保局在调查中发现,该养殖户杨某,在养猪过程中,将猪粪堆积在养猪场附件的河边,养殖废水通过水沟直接排入河里。
鉴于杨某的养猪场给周边环境带来污染,区环保局依据环保法相关条例,责令其改正,并作出处罚。随后,在复查中区环保局发现,杨某只将养猪场排污系统稍加调整,并未改变污染环境的现状。
为此,区环保局依法对杨某处以3.5万元的罚款,并将其移交警方作进一步处理。近日,我区警方经过实地调查、取证,依法对杨某处以5天行政拘留。
自我区“五水共治”工作开展以来,区公安分局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切实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同时全面实施推广“河道警长制”。
“为全力护航‘五水共治’,去年6月我们确定了19名副处级以上领导担任区级‘河道警长’、81名派出所民警担任镇(街道)级189条河道‘河道警长’。”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年来,我区警方共办理污染环境案件8起,抓获涉案嫌疑人8人 。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