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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老太没出血没说话 小李急着上班一走了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30 07:17:03   稿源: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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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章丽珍

  撞人之后,在责任未清伤情未明时,最差的处理方式莫过于一走了之或是一躲了之。

  北仑一名打工小伙小李闯红灯撞人后,看对方老太没出血没说话,以为没大碍,着急上班的他离开现场一走了之。谁知2天后,老太因为颅脑重伤死亡。近日,李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北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撞人后一走了之

  李某今年25岁,贵州人,在北仑一家电线厂上班。

  电线厂每天7:30上班,考勤制度也比较严格,为了不迟到,李某专门从别人手里买了一辆二手电瓶车,但即便如此,他每天还是比较赶。

  5月6日早上,李某急匆匆上班,在黄山西路与凤阳二路路口时吃了个红灯。他心急不已,因为快迟到了。看到红灯还有5秒,他迫不及待地开了过去,不料电动自行车的尾部撞上了右边开过来的另一辆电动自行车,将对方连车带人撞倒在地。

  倒地的是一名老太太,她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李某一看出事了,赶紧下车,把老太太拖到了边上的人行道上,把对方的车也推到了路边。

  扶着老太太在路边坐下,李某上下打量了老太太一番,发现老太太好像没出血,李某心里松了一口气。他问老太太人怎么样,可老太太没说话,看上去人晕乎乎,路也不会走。李某一心想着快迟到了,犹豫了一会儿,最终他抛下老太一走了之。

  认定肇事逃逸被判刑

  可怜的老太太一个人坐在路边开始呕吐,路边的好心人连忙报警,并将其送至医院。老太终因重特型颅脑损伤于第3天过世。警方立案侦查,于5月8日将李某抓获归案。

  受审时,法官问李某为何不报案还离开现场,李某说他“急着去上班”。可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在发生交通肇事后离开现场、不实施救助等行为属于“逃逸”行为。

  近日,北仑区人民法院认定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有逃逸行为,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对此,法官提醒,交通肇事或者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将伤者送医,切不可擅自逃离现场。按照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则属于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加重处罚情节;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更要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延伸阅读

  事故后如何处理听听交警怎么说

  离开现场怎样不算逃逸?

  “这要视情况而定。尤其是发生伤人事故时,不要轻易离开现场。”鄞州交警大队交警陈卫东说,事故后弃车而去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的,比如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盗开车辆等等,为了逃避责任而离开现场,肯定是要被认定为逃逸的。

  另一种情况是发生了不得不让驾驶员离开现场的情况,比如需要送伤者去医院,或者现场场面紧迫,不离开可能遭受伤害等。这种情况下,如果驾驶员在第一时间和警方取得联系,告知自己的下落,且让民警能在第一时间找到,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是逃逸。

  交通事故后该怎样报警?

  陈卫东说,如果现场情况容许马上打110报警,那就马上报警,报警同时还要把伤亡的情况简单地向交警说清楚,因为目前110、120和119都是联动的,这样方便急救人员在最快的时间里,做好急救准备。

  报完警后,没有特殊情况不要离开现场,等待交警到来接受询问。

  如果现场情况不允许驾驶员表明身份,或者有紧急情况,驾驶员必须离开现场,那么在电话里要把自己的去向向交警讲清楚,方便交警能在第一时间联系并找到。

  事故后最忌的就是一走了之。东南商报 记者 胡珊 实习生 王雨奇 通讯员 杨魁及 曾建东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