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陶琪姜 马俊)一男子偷取“货到付款”的包裹后没有急着跑路,却按着收货地址,冒充快递员一家家去送货,就为收取货款。昨日,海曙法院审理后认为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依法判处柳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柳某,90后,无业。今年4月,他骑着电动车满大街晃荡,想找份工作,却意外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
在海曙大沙泥街,柳某看到一辆电动车上面堆满了快递包裹,快递员正好到附近送货去了。曾经做过快递员的柳某“灵光突现”,偷了5个标明“货到付款”的包裹,然后骑着电动车按快递单上的地址一家家去送货。送完5个包裹,柳某收到了650余元货款。尝到甜头的柳某,后来又如此这般地干了两票,收了700多元货款。
5月6日,柳某第四次出手。他在海曙区宝兴巷发现一辆堆满快递包裹的电动车,趁快递员不在,他将车兜内一个标明“货到付款”、价值490多元的包裹偷走,然后依照地址去送货。
这边,快递员冯某送货回来发现包裹不见了,一查单子,是附近一个老客户的,便留了个心眼,立即打电话叮嘱客户,“待会如果有人来送货,想办法把他拖住,我马上赶过来。”
那边,柳某按照地址将货送到了客户处,客户借口去拿钱让他稍等,不疑有他的柳某便老老实实地等着。几分钟后,客户回来了,一起来的还有快递员冯某以及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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