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蒋森 通讯员巍子)无法忍受丈夫家暴的王某扔下7岁女儿离家出走,这一走就是9年。近日,王某将其丈夫李某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
李某和王某于1996年结婚,第二年女儿出生。不过,婚后性格暴躁的李某常打老婆,忍无可忍的王某在女儿7岁时离家出走。
“每次喝完酒就冲我耍酒疯。”法庭上,王某指着身上的疤痕对法官提出要和丈夫离婚。
“你们离婚了,孩子打算怎么办?谁来带?”法官问道。
“我现在做钟点工,每月就1000多元收入,我实在没钱抚养孩子,等以后有钱了会补偿孩子的。”王某说。
“你离开后,有没有抚养过女儿?”庭审中,法官问王某。
“我不敢回来,我怕再被他打,但我有出过抚养费。2004年离开家时,我给她买过衣服和书包,给了她500元钱。2013年中秋,我又给了她1000元钱。”王某解释道。
当法官问有无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时,王某提出需要分割登记在李某名下的一套宅基地房子。
经法院调查,自从王某离家出走后,其女儿小李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初中毕业后便在一家小五金厂工作。
“如果他们离婚的话,我愿意跟父亲一起生活。”当法官问小李想跟谁生活时,小李这样回答。原来,这些年里,尽管李某也没尽到父亲的责任,但与久未见面的母亲相比,她还是愿意跟着父亲。
最终,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小李由父亲李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250元至小李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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