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干什么?是不是在拍我?!”31岁的李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成为宁波地铁开通运行以来处罚的首个偷拍者。昨天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望春桥站派出所通报了此案。
9月23日,31岁的李某下班乘地铁回家。在泽民站下车后,看见长相靓丽的周某,就开始尾随跟着上了扶梯。随后李某从口袋拿出手机,弯下腰偷拍。
两次失败并没有让李某放弃,他又上了一个台阶,并且开启了闪光灯。这一次手一抖,手机碰到眼前这位“女神”的小腿。
“你在干什么?是不是在拍我?!”周某发现后转身质问李某。李某慌张离开。周某随后报警。
民警立刻调取了辖区内的监控,根据周某的描述,李某很快被找了出来。
9月24日早上,地铁民警穿着便服来到李某的工作单位,希望他能配合调查,和民警一起前往派出所。
“李某一上车就说‘我知道,我承认’。”民警介绍说,“李某是宁波本地人,已婚。因为紧张,拍摄的照片都是模糊,他自己就把照片给删除了。”李某称自己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看到其他城市有这样的案例,他也就抱着猎奇的心态做了一次。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李某也表示很后悔,以后绝不这么做。
由于李某对于自己所作所为供认不讳,态度也比较好,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他进行了教育批评并做出罚款500元治安处罚。(通讯员 卢雄 记者 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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