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性朋友往往更胜一筹。家里瓶瓶罐罐少不了,有些还会光顾美容院或美容诊所,做些美容、美胸、美体疗程,最后,在美容师的推荐宣传下,不少女性朋友还会购买一些所谓美容院特制或特别推荐的“特效”美容化妆用品。
“专业祛斑不留痕”、“秘方美白,一周见效”……这些听起来去很美的化妆品是否真如推销者所说能带给你神奇的改变呢?其实不然。昨天,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今年以来查处的几个假冒伪劣化妆品案件,以此来提醒广大消费者:“美丽谎言”不要轻信,尽量从正规商店购买正品化妆品。
用过期化妆品为消费者做美容保养
推销未经批准的丰胸、塑形产品网售化妆品不少都是“三无”产品
今年5月,北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美容院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了其仓库内有5盒未开封使用的名为“百草芳香纯植物精油”的化妆用品,仔细查看其外包装,发现小字标注“保质期:三年;生产日期:2010/05/13;有效期至:2013/05/12”。
“按标注日期,这款精油在2013年5月13日后就属于过期产品,若该美容会所还用在顾客的美容美体上,将构成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当场查封了上述五盒精油。
经查,上述精油类化妆用品是经营者从杭州的化妆品代理商处采购的,因为保养效果不太好,在使用了一部分后,存货就放在仓库里没再使用了。经营者也没有专门的过期化妆品收集场所,未对上述过期的精油进行销毁。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者处以3000元罚款,并督促经营者销毁上述过期产品。
推销未经批准的丰胸、塑形产品
近期,海曙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位于药行街的一家美容院进行检查时,发现经营现场存放着丰韵凝胶、丰韵滋润胶原素、丰韵滋润调理霜、塑形能量啫喱、丰韵精华液等丰胸塑形类产品。在这些产品的外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上,均宣称有“丰韵、塑形”或“美乳”等功效。
按照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由国家批准并颁发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证才能生产、销售。
“我们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化妆品数据库,未能找到上述产品的注册批准信息。”现场执法检查人员说,“很明显,这些丰胸塑形产品都是未经国家批准生产的非正规产品,其产品质量、甚至安全性均无保障。”目前,海曙局已对该美容院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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