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检查现场)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子琪 通讯员李传斌)今天,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5月1日12时起,宁波4300艘渔船将进入伏季休渔期,最长休渔时间达4个半月。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年浙江省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延续2018年管理规定。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的渔船5月1日中午12时起都将进入伏季休渔期——
单船桁杆拖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类、围网类及船敷箕状敷网(敷网)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除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外的其它张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拖网类及其它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均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伏休一周后至8月1日,宁波全市各级各类水产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场所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除钓业外)或者活体水产品(含暂养),以及其它违禁渔获物。
从4月初开始,市农业农村局就启动了幼鱼保护暨渔船安全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开展海上集群式区块打击。截至4月25日,共检查渔船534艘,立案71起,查扣涉渔“三无”船舶22艘。
市渔政支队黄章伟支队长介绍,伏休期内,市县两级涉渔部门将采取市县联动、部门联动等形式开展海陆联勤执法,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偷捕渔船和非法销售、运输转载渔获物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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