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退房!逾期半年都交不了房,按合同就是可以退房的,可开发商明明收了40万元房款,居然不认账了!”
最近,秦女士反映,她40万元购买了一套宁波江北区的“上金天地”公寓,但开发商逾期半年没能交付。她要退房,开发商却只愿退30万元房款。原来,签合同时房价已被拆分,另外10万元房款竟进了一家网络公司。
7月2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楼盘外景
公寓逾期半年还没有交付
连日来,秦女士心里十分窝火,房子逾期半年仍交付不了,按合同约定想退房,开发商却不给退全款,原来合同在销售时被做了“手脚”。
一年半前,秦女士通过别人了解到,在江北区人民北路与东明路交汇处,有一个“上金天地”的商住楼盘,房子主体已造好,可以现场看房。因为房子面积小,总价也不高,所以她就购买了一套。2019年1月,秦女士签了购房合同,房价为40万元,交付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前”。
秦女士说,该楼盘要求全款支付,他们也同意了。当时接待他们的是一名姓张的售楼员,在签合同的时候,售楼员小张什么也没说,就给他们两份合同来签。一份是30万元,与开发商“宁波市上金天地实业有限公司”签的购房合同,另一份10万元是与一家“深圳房优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的“优惠服务合同”。
“当时我们也没想那么多,就按开发商和售楼员的意思来办了。”秦女士说,结果到了2019年12月31日,房子却没能交付。秦女士向开发商询问,被告知楼盘还有一些验收没有通过,后来又说因为疫情原因交付延期了。
合同约定交付期限
40万元房款,开发商只认30万
因为疫情原因延期,秦女士表示可以理解,但是二三月份已经复工复产,开发商交房一直拖延到现在,就让人不能理解了。
从今年年初开始,秦女士每个月问开发商何时交付,开发商都是推脱称下月交付,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交付。最近,秦女士向开发商提出要求按合同约定退房退款。开发商宁波市上金天地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复,延期交付会赔偿违约金,按合同约定限额1万元;要退房也可以,但只能退30万元,因为另外10万元不是他们收的。
其中10万元房款是跟网络科技公司签了合同
“首先开发商的格式合同条款‘违约限额1万元’是霸王条款,而40万的房价只能退30万就更不合理了!”秦女士这才发现合同都是套路,开发商并不认可那家网络科技公司收的另外10万元的“优惠服务合同”。
秦女士拿出合同和汇款凭证给记者看,购房合同里写明了“逾期超过90天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而与“深圳房优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的“优惠服务合同”收取的10万元,在收据里也写明了是“上金天地交款”。
签合同时房价拆分造成了问题,可秦女士联系当初为她办理购房的售楼员小张时,得知小张已离职;而进一步查询联系“深圳房优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发现该公司证照已经吊销。
合同中约定逾期退房条款
开发商推托:10万元房款是营销代理公司收的
记者来到了开发商宁波市上金天地实业有限公司在东昌路的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秦女士的反映之前已接到,目前房子还有些验收没有通过,不过很快就可以验收完成,7月底之前就可以交付。对于退房问题,她表示另外一笔10万元的房款不是他们收的,他们也不知道。对于具体情况,她表示得问老总,但总经理在出差。
随后,记者联系了公司负责售后的韩姓负责人,他表示对于逾期交付的问题,是因为疫情原因,相关部门也同意给予延期,现在看来7月份可以交付,但具体哪天还不能确定。
记者问去年12月31日之前疫情还没有开始,怎么也无法交付?而且今年到现在房产验收还没有通过,交不了房,难道还是疫情原因?对此,韩姓负责人表示,没疫情不会延迟这么长时间。他表示逾期会赔偿违约金,但就合同内出现“违约金限额1万元”的“霸王条款”问题,他表示合同是经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许可的。
楼盘外景
对于业主提出40万房款退房只能退30万的问题,他表示开发商只收了30万元房款,另外10万元是他们委托的一家营销代理公司在操作的。他表示已经跟营销代理公司说了这个问题,但还没有反馈。
记者要求其提供营销代理公司联系方式,以便采访核实,对方则不予提供。事后,记者找到了原来办理秦女士购房业务的售楼员小张的电话,好不容易打通电话说明事由后,对方表示自己是小张同事,她说小张现在的公司不做房产,她也不知道此事。记者请她转告并予回电,但此后仍联系不上。对于秦女士退房问题,记者将进一步关注。
记者 陈善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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