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相关报告,建议将《宁波市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促进条例》列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并于2021年启动立法调研工作。
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小朵在会上作相关报告 朱勤峰/摄
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干爱玲等17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宁波市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促进条例〉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交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认为,疫苗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已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制定地方性法规能更好地细化上位法的要求,切实保障上位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此外,我市近年来在预防接种和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诸如场地不够、投入机制不健全、接种人员不足等短板弱项,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加以有力规范和改进。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小朵表示,制定《宁波市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促进条例》,将更好实现与上位法及配套政策的有效衔接、构建新时期我市公共卫生体系。
据记者了解,由于目前新的上位法实施时间不长,疫苗生产、储备、流通和预防接种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正在陆续制定落实之中,由国家药监和卫健等部门牵头的疫苗相关追溯平台也正在推进建设,疫苗的生产和集中采购等均由省级部门组织管理。为此,市级立法将更多侧重预防接种等方面。宁波晚报记者 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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