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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向10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2020-11-17 16:31:00 稿源: 清廉宁波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委编办、市台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信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市农科院、宁海县前童镇、象山县新桥镇等10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市委巡察机构将会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巡察组收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在向市委编办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全面谋划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欠缺,机构改革编制调整“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对实际运行情况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估抓得不够有力。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集体议事效能不够高。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监管责任落实有欠缺,抓早抓小监督提醒不够,机关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合同管理不够严谨。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有效,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三会一课”内容单一。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欠缺,队伍梯队结构不合理,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在向市台办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贯彻新时代对台工作方针政策不够深入,在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过程中“重批轻建”,督促指导不够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存在短板,涉台政策、活动宣传力度较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欠缺,因公赴台审批不够严格,内部审批程序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部分经费支出不符合规定。党建工作存在弱项,未按规定设立党费账户。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选拔对象范围随意,任前公示不规范,干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漏报、少报个人有关事项。

  在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职能转变适应不够快,履行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职责不够充分,未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体系。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不够到位,书记办公会代替工委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防控措施不够严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存在报销不规范和违规列支现象,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服务采购履行程序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漏报个人有关事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

  在向市信访局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信访工作要求有差距,积案化解攻坚不够有力,信访维稳联动处置机制不够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协作配合意识不够强,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涉访网络舆论导控机制不够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出国(境)管理不严,随意发放、使用慰问费和违规支付手机费用,服务项目采购流于形式,存在廉政风险。干部选任和人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未见人员选调工作方案和相关资料,存在超编、混岗、违规抽调问题。

  在向市委老干部局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贯彻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有欠缺,老干部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突出,未建立退休干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机制。领导班子统筹协调不够有力,议事制度执行不够严谨。网络舆情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不够完善。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工程建设、服务外包、资金管理等领域监管不严,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不够强。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不够严格,轮岗交流力度不够,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

  在向市委党史研究室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履行党史工作根本职能不到位,重修编、轻研究问题明显,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政治生态建设存在欠缺,纪律规矩意识不够强,议事决策机制不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公务用车管理混乱,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工会疗养等不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

  在向市机关事务局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办法不够多,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等进展缓慢。议事决策不够规范,个别重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决策依据不够充分。“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局属单位监管不力,工程项目管理和房产出租不够规范,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值班补贴发放、培训费用开支等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职能混合、人员混编混岗等情况。

  在向市农科院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推动农业科研高质量发展举措不多,科技引领农业发展和成果转化不够有力。党委管大事、议大事、抓重点不够突出,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科研经费、工程项目等存在管理漏洞,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和处置不到位,存在流失风险,违规发放差旅补助、职工福利。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三会一课”落实不够到位。队伍管理不够严格,违规因私出国(境)、个人事项报告不实、干部选拔微信拉票等时有发生。

  在向宁海县前童镇党委反馈时,提级巡察组指出,古镇保护不够有力,旅游开发相对滞后,“三改一拆”不够彻底。议事决策机制不够规范,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村级文化礼堂建设推进滞后。全面履行“两个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时有发生,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财政资金未落实竞争性存放,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村书记队伍老龄化。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轮岗交流不够有力,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

  在向象山县新桥镇党委反馈时,提级巡察组指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够有力,对产城融合发展缺乏整体谋划。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分析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逐级递减,执纪问责宽松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多发,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政风险,资产闲置浪费现象严重,公款旅游仍有发生。基层组织建设基础不牢,村书记和党员队伍年龄老化严重,有的村长期未发展党员,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级债务问题突出。干部选任不够规范,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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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向10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稿源: 清廉宁波 2020-11-17 16:31: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委编办、市台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信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市农科院、宁海县前童镇、象山县新桥镇等10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市委巡察机构将会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巡察组收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在向市委编办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全面谋划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欠缺,机构改革编制调整“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对实际运行情况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估抓得不够有力。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集体议事效能不够高。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监管责任落实有欠缺,抓早抓小监督提醒不够,机关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合同管理不够严谨。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有效,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三会一课”内容单一。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欠缺,队伍梯队结构不合理,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在向市台办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贯彻新时代对台工作方针政策不够深入,在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过程中“重批轻建”,督促指导不够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存在短板,涉台政策、活动宣传力度较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欠缺,因公赴台审批不够严格,内部审批程序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部分经费支出不符合规定。党建工作存在弱项,未按规定设立党费账户。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选拔对象范围随意,任前公示不规范,干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漏报、少报个人有关事项。

  在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职能转变适应不够快,履行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职责不够充分,未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体系。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不够到位,书记办公会代替工委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防控措施不够严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存在报销不规范和违规列支现象,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服务采购履行程序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漏报个人有关事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

  在向市信访局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信访工作要求有差距,积案化解攻坚不够有力,信访维稳联动处置机制不够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协作配合意识不够强,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涉访网络舆论导控机制不够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出国(境)管理不严,随意发放、使用慰问费和违规支付手机费用,服务项目采购流于形式,存在廉政风险。干部选任和人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未见人员选调工作方案和相关资料,存在超编、混岗、违规抽调问题。

  在向市委老干部局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贯彻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有欠缺,老干部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突出,未建立退休干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机制。领导班子统筹协调不够有力,议事制度执行不够严谨。网络舆情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不够完善。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工程建设、服务外包、资金管理等领域监管不严,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不够强。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不够严格,轮岗交流力度不够,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

  在向市委党史研究室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履行党史工作根本职能不到位,重修编、轻研究问题明显,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政治生态建设存在欠缺,纪律规矩意识不够强,议事决策机制不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公务用车管理混乱,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工会疗养等不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

  在向市机关事务局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办法不够多,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等进展缓慢。议事决策不够规范,个别重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决策依据不够充分。“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局属单位监管不力,工程项目管理和房产出租不够规范,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值班补贴发放、培训费用开支等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职能混合、人员混编混岗等情况。

  在向市农科院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推动农业科研高质量发展举措不多,科技引领农业发展和成果转化不够有力。党委管大事、议大事、抓重点不够突出,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科研经费、工程项目等存在管理漏洞,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和处置不到位,存在流失风险,违规发放差旅补助、职工福利。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三会一课”落实不够到位。队伍管理不够严格,违规因私出国(境)、个人事项报告不实、干部选拔微信拉票等时有发生。

  在向宁海县前童镇党委反馈时,提级巡察组指出,古镇保护不够有力,旅游开发相对滞后,“三改一拆”不够彻底。议事决策机制不够规范,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村级文化礼堂建设推进滞后。全面履行“两个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时有发生,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财政资金未落实竞争性存放,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村书记队伍老龄化。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轮岗交流不够有力,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

  在向象山县新桥镇党委反馈时,提级巡察组指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够有力,对产城融合发展缺乏整体谋划。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分析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逐级递减,执纪问责宽松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多发,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政风险,资产闲置浪费现象严重,公款旅游仍有发生。基层组织建设基础不牢,村书记和党员队伍年龄老化严重,有的村长期未发展党员,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级债务问题突出。干部选任不够规范,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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