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镇海、宁海两地发布通知,176种发热类药品停止销售。
镇海
1月18日,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镇海区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等疫情防控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原上报省药监局“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676种目录内的药品进行调整,目录内176种发热类药品停止销售,目录内其余500种药品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登记上报至省药监局“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
宁海
为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1月18日,县疫情防控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等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1月19日上午8:00开始,全县所有零售药店咳嗽类药品购买实名登记管理,暂停销售176种发热类药品。
1月19日,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正在零售药店检查发热类药品下架情况
《通知》对原上报浙江省药监局“零售药店常态化监测警戒系统”目录内的676种药品进行调整,目录内176种发热类药品停止销售,目录内其余500种药品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对暂停销售的176种发热类药品立即下架撤柜,盘存登记封存。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保持理性,不盲目囤药。并自觉配合零售药店做好发热类药品暂停销售、实名登记购买、亮码测温、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前往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如有零售药店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请拨打电话12345进行举报
暂停销售的176种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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