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宁波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1年预算的决议
(2021年2月23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宁波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市级预算和宁波国家高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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