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3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志君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聚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决扛起锻造港口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的使命担当,始终保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政治定力,着力深化“三个建设年”活动,着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更多具有宁波辨识度的司法成果,努力为宁波全面建设高水平国际港口名城、高品质东方文明之都,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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