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3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叶伟忠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决扛起锻造港口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的使命担当,始终保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政治定力,深入推进“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着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高水平国际港口名城、高品质东方文明之都,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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