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巡视组巡视期间主动投案的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川生,今日被官宣开除党籍,按六级职员调整退休待遇。
通报显示,她政治意识淡漠,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入学入职等方面谋取利益,在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刘川生 资料图
刘川生1950年12月出生于四川,籍贯山西,1972年进入清华大学学习,先后就读于自动化系、经济管理学院,获工学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工作,担任过清华大学教师、校团委副书记。
1985年11月,刘川生进入原国家教委,历任思想政治工作司副处长、处长。1994年9月,她调任中国教育报刊社,历任社党委副书记、副社长、党委书记兼社长等职。
刘川生还有驻外经历,曾任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一秘、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教育处公使衔参赞等职。
2005年6月至2016年11月间,刘川生任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今年7月8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刘川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记者注意到,刘川生主动投案时,正值中央第三巡视组在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巡视。
今年5月,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查,刘川生理想信念缺失,政治意识淡漠,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公款接待,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利用任职高校的公共资源,为亲属谋利敛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入学入职等方面谋取利益,在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刘川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刘川生主动投案后,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主动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减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川生开除党籍处分,按六级职员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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