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做假证卖已经不存在的房子
张女士是一名老师。其丈夫名下曾有一套位于鄞州区中河街道的住宅,在蛮早以前,就以325万元的总价卖掉了。
去年,夫妻俩因为债务问题急需资金,于是两人一合计,决定做本假证去骗钱。为了尽可能逼真,他们按照此前已经卖出的那套房子的产证信息,一比一重新做了一本。只是,这本假证上显示的产权人,变成了张女士“单独所有”。
被盖上了“假证收缴专用章”的假产权证
一切准备就绪,张女士便多次借机向学生家长表达急于卖房的想法。
刚好其中一位家长正准备买房,双方协商房屋总价300万元左右。出于信任,家长很快便支付给了张女士定金和首付款共计100万元。
而就在这个过程中,张女士又拿着假证,把“房子”抵押给了另一位家长,拿到了高额借款……
那么,这些家长是如何发现的呢?
原来,第一位家长在支付了100万元首付款之后,与张女士约定一起到鄞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家长在中心办事窗口前左等右等,始终不见张女士。窗口工作人员见事有蹊跷,于是要求看一下这本产权证,这才发现,是一本假证。
窗口工作人员继续查询发现,张女士名下根本没有任何房产!
确认之后,工作人员立刻报了警。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
防范方法:二手房交易,最好先去办理网签
对于本案例中这类办假证骗钱的情况,该如何防范呢?
对此,宁波市房管部门提醒,二手房交易,只要有了交易意向,最好先去办理网签!强调一遍:网签之前,不需要先签线下合同!不需要先付定金或首付款!更不需要先还清按揭或抵押贷款!
及早网签至少有这样一些好处——
1、房源验真——在网签面前,真假房源一验便知;
2、锁定房源——防止房主“一房二卖”;
3、确定房源是否在可售状态——限售期内房子无法网签;
4、确定自己的购房资格——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是否具备该区域房源的购买资格,如果你能网签,就说明你具备购房资格。
如果交易不成,或者网签完发现合同有什么问题,是可以撤回网签的。另外,不管是通过房产中介交易,还是买卖双方自行成交,都可以全程网上办理网签。
同样重要的是,买卖二手房,尽可能去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有资金监管的话,即使遇到本案例中假证的问题,你的首付款也不会被骗走!
律师观点:已构成诈骗罪
采访中,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的熊保华律师认为,办假证的最终目的和用途,决定了实施者行为是违法还是犯罪。本案中,这位张老师很明显是以虚构不存在的事实为手段,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
在此,我们也提醒大家,房屋价格动辄上百万元,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慎之又慎。在确定交易意向之后,一定要仔细确认卖家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必要时,买家可以要求卖家通过浙里办APP等平台,当场展示这套房产的详细信息,然后再去办理网签备案,这样才保险。
记者 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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