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岚 通讯员 刘宵盈 励彤
3月22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在宁波正式上市销售。为切实保障市民使用新冠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市场监管部门随之启动药店销售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监管工作。
位于海曙区镇明路上的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四明大药房连锁店是首批上架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的药店。今天上午,宁波市和海曙区两级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对企业经营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注册证及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核实,查看购进票据、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齐全,查看产品储存环境是否符合标签说明书标识的储存条件要求,对购买抗原检测试剂的消费者是否进行使用指导和实名登记进行检查。“从现场情况看,药店操作规范,符合要求。”执法人员说。
据介绍,这批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可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人群口咽拭子、鼻咽拭子样本中新型冠状病毒N抗原和S抗原检测,一般用于急性感染期,不能单独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诊断。目前,该店已到货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510盒,每盒20份,每份16.8元,一次一人使用一份,可整盒卖也可拆零卖,生产厂家为南京诺唯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市场监管相关人员表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属于第三类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做好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做到产品来源合法合规、运输储存条件可控、销售去向可查可追。
执法人员同时贴心提醒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已在国家药监局获批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自费、实名、持身份证,根据自我需求合理购买,购买后查看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留存消费凭证,仔细阅读说明书储存要求和使用步骤,正确开展自测。
目前,已有多家有相关资质企业正在组织货源,下步将视市场反响和市民接受程度有选择性地布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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