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中型门店为代表,将门店剪发参考价定为60元,烫发、染发参考价定为300元,根据商家自身情况,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望各区域商家有序做出调整。”
7月3日,网络上流传的这份名为《大理州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关于“市场价格调整规范”的通知》的红头文件,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一个行业协会是否有资格发文定价?
该份落款为大理州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的红头文件内容显示,为促进大理州美容美发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营造一个规范、和谐、公平的营商环境,大理州美容美发行业协会以市场为导向,从规范各商家合理定价,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稳定出发,给消费者更好的服务。行业协会会议通过:以大中型门店为代表,将门店剪发参考价定为60元,烫发、染发参考价定为300元,根据商家自身情况,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望各区域商家有序做出调整。
大理当地人士向记者表示,此前当地理发价格区间一般为20元至30元一人/次。
7月4日上午,大理州民政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上述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普通理发店的老板。
公开资料显示,大理州美容美发行业协会成立登记日期为2016年,法定代表人刘仕波。其业务范围包括:探索大理州美容美发行业的发展道路;为大理州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出谋划策并作出实践性探索,举办各种形式的专家讲习班、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反映情况、伸张正义,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形成社会舆论,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针对此事,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该局相关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7月3日晚及时向省局报告此事,4日上午跟大理州民政局民间组织科联系,已找到该行业协会负责人,根据现场调取的相关材料,正进行调查,“看他是违反了价格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情况等我们调查清楚以后,会向社会进一步公布”。
云南九夏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洪强分析,一个行业组织无权对服务行业进行定价,在特定商品和服务中,法律授权政府定价,其他情况下不能定价。美容美发不属于《价格法》第18条之规定,对自我授权进行定价,物价部门可依法查处,且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14条之规定,涉嫌操纵市场价格,若其他协会会员按此规定执行也违反《价格法》第14条相关规定;此外,该协会此行为涉嫌违反《垄断法》。
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指出,行业协会的价格倡议没有强制力,行业协会的倡议要符合市场实际消费能力,倡议目的不能影响或干扰到市场竞争,而是要限制恶性竞争,上述协会的所谓“通知”显然不符合市场实际消费能力,虽然没有强制力,但多少会对市场秩序产生不良影响,其行为本质上是反垄断法所规定的价格垄断行为,只是程度较轻。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行业协会主动纠错、撤销文件,不主动纠错撤销的,可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垄断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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