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3月28日,咸宁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
李铁(中)受审 图源:咸宁中院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9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铁利用担任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选拔队(以下简称男足国家选拔队)主教练、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以下简称男足国家队)主教练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球员入选国家队、赢得比赛、签约俱乐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5089万余元。
2019年,李铁为当选男足国家队主教练,请托他人提供帮助,后于2020年给予他人人民币100万元。
2019年,李铁在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尔俱乐部)任职期间,为谋取当选男足国家选拔队主教练、提高卓尔俱乐部影响力等利益,与该俱乐部负责人商定,请托他人提供帮助,该俱乐部给予他人人民币200万元。
2017年至2019年,李铁利用担任卓尔俱乐部总经理、主教练职务上的便利,为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俱乐部)在球员转会、赢得比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华夏俱乐部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675万元。
2015年至2019年,李铁先后在华夏俱乐部、卓尔俱乐部任职期间,为赢得比赛或获得有利比赛结果,与俱乐部负责人商定,请托其他足球俱乐部在比赛中配合或者消极比赛,华夏俱乐部、卓尔俱乐部给予相关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5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李铁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铁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铁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外,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原部长黄松受贿案,武汉市足球协会原常务副会长付翔贪污、受贿、行贿、单位行贿案和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主席辜建明贪污、受贿、单位行贿案,当日分别由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嘉鱼县人民法院、通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新闻背景——
李铁1977年5月出生于沈阳市,前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场上司职中场。作为运动员退役后,他曾在广州恒大、河北华夏幸福、武汉卓尔等俱乐部执教及担任管理层。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李铁担任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主教练,因世预赛亚洲区12强赛成绩不佳而辞职。
2022年11月,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李铁涉嫌严重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这条消息揭开了本轮足球反腐的序幕。
2024年1月,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四集《一体推进“三不腐”》播出,聚焦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原党委书记杜兆才,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以及李铁等人先后出镜忏悔。
专题片披露,为了当上男足国家队主教练,李铁一方面游说卓尔俱乐部出钱帮他做工作,表示如果自己能“上位”,也会在多方面回报俱乐部,俱乐部为此拿出200万元向陈戌源行贿。另一方面,李铁觉得时任足协秘书长刘奕也颇具话语权,于是又自掏腰包送给刘奕100万元。
确认获得男足国家队主教练这个职位的第二天,李铁就飞到武汉和卓尔俱乐部谈交易。李铁与卓尔俱乐部以总额6000万元的金额,签下了一纸所谓的“合同”,实际只是以此为幌子,来掩盖权钱交易的本质。随后,他很快将卓尔队的四名球员选入了国家队大名单。
今年3月26日,5起足球领域腐败案件一审宣判,具体为:
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中国足协原副主席)于洪臣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部长陈永亮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董铮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武汉市足球管理中心竞赛部原部长)刘磊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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