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标的,关乎大民生。在宁波中级法院统一部署下,宁波两级法院最近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法优营商·执者无悔——小标的案件集中交叉执行行动”,执结相关案件806件,执行到位金额8748万元。
被执行人周某在案件判决后始终未履行,鄞州法院对其本人名下的车辆进行布控。根据宁波中级法院车辆集约化中心提供的线索,凌晨1时,高新区法院执行干警找到该车辆,立刻联系周某前来现场。见周某态度依旧强硬,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法院,表示若再不配合,将下达拘留决定书。周某连夜联系好友,将剩余8000元款项汇至法院账户,该案执行完毕。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中,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和解,但被执行人钱某一直怠于履行。经查询,钱某名下有一处工业用地,海曙法院依法对该工业用地进行腾退时,钱某的外甥李某向执行干警泼洒机油阻碍执行。执行人员立即将钱某和李某带回法院。
经批评教育,李某主动向法院具结悔过,但钱某仍保持沉默不履行。海曙法院遂对李某作出拘留7日、罚款1000元的决定,对钱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执行干警将二人送拘后次日,钱某家属代为支付了部分款项,并就余款支付达成分期履行方案。
北仑一家企业涉及4件执行案件,拖欠务工人员劳务费6万余元。北仑法院执行干警赶到该企业时,双方正激烈争吵。执行干警了解到公司经营状况尚属正常后,立即调整执行策略,尽力说服企业主动履行,同时向务工人员解释,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将有利于案件执行。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企业一次性履行执行款合计6万元。至此,4件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小标的案件,往往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宁波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专项执行行动跨区域攻坚,力争最大限度推动“小标的”“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记者王佳 通讯员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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