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酒店也可以“住完再付款”了。随着预售式消费的风靡,部分酒店和订购平台也开通了“先入住,后付款”的销售模式。
近日,消费者徐女士却因为这种新模式预订而闹心。徐女士在某网络平台预订了奉化某商务酒店的一间客房。当天,她临时有事未入住,因为预订时没有交钱,故忘记取消订单。第二天,徐女士发现自己被扣费135元,于是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她协商退款。
经调解,酒店回复称,房费为平台收取,无法退还,但承诺后续徐女士再次订房时可给予折扣优惠,徐女士表示同意。
“‘先住后付’并非免费住!预订酒店后,如没有入住应及时取消订单。”宁波市消保委人士为此特别提醒市民。同时,他们也指出,经营者应当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充分考量酒店预订的特殊性,借鉴网购商品“先用后付”方式,向消费者发送预订成功短信或提醒当日入住,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新型消费模式带来的便捷和实惠。
临近“五一”假期,宁波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新业态领域的消费投诉情况,及时发布部分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帮助大家提前“避雷”。
甬派客户端宁波日报记者殷聪通讯员蒋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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