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提示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扎实开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沈小平
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这是促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用党的纪律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促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走心。
这是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现实需要。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既要靠严格执纪,也要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养成纪律自觉,否则就容易出现违纪问题“树倒根存”甚至“死灰复燃”的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同时应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面临一些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切实把严的基调贯穿在治党管党的全过程。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以更加严格的制度、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严格的纪律将管党、治党一抓到底。
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要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在学纪上做到高度自觉。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前提,是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既深入学习党章这个党的根本大法,又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既逐条逐句学习法规条文,又结合上级通报、典型案例进行学习,把对法纪的抽象认识形象化、具体化。同时,对一些新要求、新规定,第一时间学习掌握,真正把党纪党规刻在心上、烙在脑海,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
在知纪上做到准确把握。遵纪守纪,首先就要知纪。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依据,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才能正确开展工作。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既熟知法规制度的条款内容,把握基本要求,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自觉按党纪党规的具体要求办,始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坚决同败坏党风、违反党纪的问题和现象作斗争;又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有关要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做到不该开的口子不开、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不该拿的东西不拿,管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
在明纪上做到界限分明。把党纪的精髓要义搞清楚,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才能把党纪的他律内化为自律,养成纪律自觉。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将党纪党规当作悬梁之剑,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经常对照党的纪律规矩,看看手中戒尺握紧了没有,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始终做到思想锤炼从严、工作标准从严、作风养成从严、自我约束从严,让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用而不变的言行准则,筑牢违纪违法的“防火墙”,做党的纪律的“明白人”。
在守纪上做到令行禁止。守纪是对纪律的最终落实。遵守党纪既要全面遵守一贯的纪律要求,也要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担当等方面跟上党纪新规定新要求。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更加自觉接受约束,一以贯之地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党规党纪,遵守党的六大纪律,严格按党内规矩办事,贯彻落实好党的方针政策,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切实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身的一言一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争做遵守纪律的老实人,做到对党忠诚一辈子、遵规守纪一辈子。
牢牢抓住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重点
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就是要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了解为什么要遵守党的纪律、怎样做才是遵守党的纪律、什么事是违犯党的纪律的,从而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一是抓好专题“研学”。坚持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逐章逐条认真研读,围绕《条例》的修订背景,将新增修改内容作为学习重点,以“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新旧条例进行对比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吃透精神,全面深入地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加深思考认识,防止问题发生。
二是抓好以案“促学”。坚持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纪法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坚持以零距离、面对面的方式,把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案发单位,让党员干部身临其境感受纪法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真正做到灵魂上触动、思想上震动。注重“跳出个案看整体”,坚持分类施策,选取地域相近、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类似的党员干部,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做到“量体裁衣”,因人而异、靶向施策。
三是抓好以训“助学”。充分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主阵地、主渠道、大“熔炉”作用,推动纪律教育“进党校”“入课堂”。坚持将学习《条例》与党性教育、纪法教育相结合,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必修课,常态化、制度化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研修课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四是抓好日常“融学”。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党纪学习教育,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运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平台,采取课堂讲授、政策解读、案例教学、现场体验等方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走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抓好贯彻落实,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靠前指挥、督促指导,不当“甩手掌柜”、不当“二传手”,对各项任务举措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扛起主体责任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党委(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指导督促。
二是突出重点群体。抓住新提拔干部这个重点群体,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等贯通起来,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防止干部成长“黄金期”变成贪腐“危险期”。高度重视年轻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抓住关键岗位干部这个重点群体,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促进党员干部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切实把严的基调一贯到底。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级党报、党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宣传主渠道作用,注重运用新媒体,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部署要求,宣传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重点任务、进展成效。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正面引导网上舆论,注意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四是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
(作者为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理事)
编辑: 崔燕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