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媒体报道,大型闯关综艺节目《快乐向前冲》金乡赛道,在25日有多人冲关时掉下赛道摔伤,此事也在随后冲上热搜。
公开资料显示,《快乐向前冲》是山东广播电视台综艺频道推出的水上闯关节目,通过一系列闯关环节以竞技的方式实现强身健体,自2009年5月28日起播出,多年来深受当地观众欢迎。闯关环节的难度和危险度都相对较低,参与者多为普通人,几乎没有专业运动员。而节目参与方式大多是零门槛,只要观众想参与,就可以报名参加。
该节目在网络上热度颇高
报道中提及的多人闯关时摔下受伤的赛道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羊山古镇军事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羊山景区”)。据悉,金乡赛道进行了全新升级,包括疯狂跑步机、翻滚积木、水上平衡木、胜“蒜”在握、飞身扣篮5个闯关环节。
有媒体采访到25日闯关受伤的两位伤者,一人踝骨受伤,一人腿部胫骨腓骨同时断裂。据两人描述,从比赛场地到医院救护车的钱都是两人平摊,连治疗费用都是自己垫付。其中一名伤者小董称,现场工作人员让他们到“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治疗,然后报销”、“联系保险公司处理”,而联系保险公司后对方态度并不好,说了几句就挂电话。
在医院,小董问了医生后得知,“上一期节目也有人骨折。”
潮新闻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今年之前,就有人在《快乐向前冲》闯关受伤。一位曾经参与闯关的参赛者告诉记者,“感觉传送带跑步那里隐患很大,好像有人在控制速度一样,有时候速度很合适,有时候很快,根本不敢踩上去跑,很容易受伤。现场看到不少人摔倒,我自己也擦伤了。”
27日下午,记者联系金乡县文旅局,工作人员称,事件正在调查核实情况、协调处理,并表示据了解伤者均为轻伤,“已经去医院治疗了。”
记者了解到,当地文旅部门正和节目组、景区负责人沟通协调。下一步,文旅局将和相关部门对赛道现场进行评估,商讨预防措施。
羊山景区方面则表示,目前此事已由保险公司介入,参赛者仍可报名。
据媒体报道,参赛选手和节目组签订了参赛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报名选手需要清楚了解参与此类节目属于竞技综艺类比赛。山东电视综艺频道与金乡羊山古镇军事旅游度假区在确保比赛的硬件设施完好的同时做好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协议书还提到,“节目中如出现意外,除保险公司赔付的损失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甲方已对有关风险对乙方进行了提示,乙方对此是明知的”。
比赛截图
就此,两位伤者质疑该协议书是“霸王条款”。
对此,律师怎么看?
“这份协议书对参赛者进行了事先的风险告知,但并没有事先的责任排除的效果。”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告诉记者。
《民法典》第497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他表示,协议书特别说明的第一条,所谓的“确保比赛的硬件设施完好的同时做好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并不能通过甲乙双方事先签字获得保证,“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设施是否完好、保护是否齐全,都应该通过实际调查证明,根据具体情况划定责任。不是参赛者签字认可了,甲方就没有安全保障义务了。”
而特别说明的第二条,发生事故后,首先当然需要由保险公司理赔。但超出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部分,要根据甲方是否应对事故负责来确定是否需理赔。试图简单经过协议条款进行事先责任排除,“确实有些像‘霸王条款’。”
陈松涛指出,《民法典》第1198条对公共场所的管理方或活动组织者提出了较高的安全保障要求,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节目组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还是要向受伤的参赛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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