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强台风级)对我省影响趋于结束。省海洋预报中心已解除海浪警报,省气象台不再发布该台风有关消息。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9月24日17时30分结束海上防台风应急响应。沿海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渔船和养殖人员有序出海、客渡运航线复航、海上工程复工等工作,警惕地质灾害滞后性,确认安全后已转移人员方可返回。当前仍处于台汛期,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毫不松懈继续抓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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