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派客户端记者 施文
据宁波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系统显示,镇海区团桥市场北侧地块房屋征收项目今日(9月27日)正式启动签约。

截图自宁波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系统。
该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村路、南至规划永昌西路、西至慈海南路、北至绿城桂花园。
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22.08平方米,其中住宅约761.04平方米、非住宅约761.04平方米;涉及总户数20户,均为商住。

据此前公布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住宅和非住宅均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其中: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拟征收住宅预评估比准价为13080元/平方米,可获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5%的货币补偿补助;按期签约、搬迁的,可另获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签约搬迁奖励。
此外,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将货币补偿资金(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和货币补偿补助资金)全额兑换成房票,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房屋(含车库、车位)的,凭不动产权证和购房纳税凭证(购买住宅房屋为期房的,凭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和全款购房凭证),可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实际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的按购房纳税凭证记载的价税合计资金)10%的比例给予购房补助;超过期限的,不予补助。
拟征收商业用房预评估比准价为20820元/平方米,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0%给予货币补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给予签约搬迁奖励。
选择产权调换补偿的:
住宅安置房源为地块南面不远的涌馨府小区(现房),有75平方米、90平方米、105平方米和130平方米4种房源套型,安置房预评估比准价为14090元/平方米。
商业用房产权调换房屋房源为泉锦名苑小区临街商铺,以抽签方式确定位置,预评估比准价格为18070元/平方米。
签约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25日,共60天。根据规定,在签约期限内达到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否则,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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