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交警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
市三区
为了规范道路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现决定自2025年11月23日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这些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⑤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⑥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标志指示的;
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⑧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⑨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⑩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海曙区
悠云路与广安路北口(①②③④)
悠云路与广安路南口(①②③④)
环城南路与联丰中路东口(①②)
环城西路与白云街北口(①②③)
机场路与藕池南路北口(①⑩)
青林湾路与青林湾街北口(①②③④)
气象路与通达路东口(①②③④)
广安路与悠云路东口(①②④)
广安路与悠云路西口(①②③④)
甬水桥路与苍松路北口(①②③④)
甬水桥路与公交出站口东口(①④)
大沙泥街与灵桥路西口(①②③)
南站东路与南站西路东口(①③④)
204省道与洛兹服饰南口(①)
苍松路与恒春街北口(①④)
机场路与藕池南路南侧南(⑩)
机场路高架(中山西路南侧上方)南(④)
机场路高架(鄞县大道上方南侧)北(④)
机场南路高架(启运路南侧)上行匝道南(④)
环城南路高架(望童路南侧)下行匝道北(④)
雅戈尔大道(区政府办公区门口)南口(⑦)
雅戈尔大道(区政府办公区门口)北口(⑦)
204省道(汇亿电器门口)南口(⑦)
江北区
康庄南路与丽江东路北口(①②④)
中官新路与华业街东口(①②③④)
长阳路与洪塘中路西口(①②③)
人民路与新马路南口(①)
人民路与新马路北口(①②)
清河路与清湖路南口(①②④)
环城北路与育才路西口(①②④)
环城北路与文教路西口(①②④)
东旭路与梅竹路南口(①②④)
康庄南路与丽江东路北口(①③④)
范江岸路38弄与范江岸路西口(①)
东昌路与兴甬路西口(①)
康桥南路与北环西路西口(①②④)
风华路与兴庄路西口(①②)
庄洪路与庄桥站路西口(①②)
东盛路与中官新路南口(①②③④)
北环西路高架(宁波北收费站)东侧东(④)
鄞州区
中兴南路与永达路北口(①②③④)
金达南路与首南东路北口(①②④)
金达南路与首南东路南口(①②④)
鄞州大道与宁南南路北口(①)
甬港南路与百丈东路南口(①②④)
世纪大道与宁穿路北口(①②③④)
明光路与文水路南口(①③)
永达路与中兴南路东口(①②③④)
启明南路与湖下路北口(①②③)
启明南路与湖下路东口(①②)
启明南路与湖下路南口(①②③)
玉泉南路与青城路南口(①②)
玉泉南路与青城路北口(①②)
鄞县大道与天童北路东口(①②④)
鄞县大道与天童南路南口(①②④)
鄞县大道与鄞州商会东口(①③④)
鄞县大道与金谷南路东口(①②④)
鄞县大道与金达路东口(①②③④)
鄞县大道与启明路东口(①②③④)
河清北路与宁穿路南口(①②④)
河清北路与宁东路北口(①③④)
环城南路与桑田南路西口(①②④)
惠风西路与小江湖路南口(①③)
福庆南路与金源路南口(①②③④)
福庆南路与祥和东路北口(①②④)
福庆南路与祥和东路南口(①④)
福庆南路与富强东路南口(①②③④)
福庆南路与富强路北口(①②③④)
福庆南路与环城南路南口(①②③④)
福庆南路与诚信路北口(①②④)
福庆南路与诚信路南口(①②③④)
海晏北路与民安东路南口(①②③④)
海晏北路与民安东路北口(①②③④)
百丈东路与中兴路北口(①②③)
曙光路与宁穿路南口(①②③④)
富强东路与福庆南路东口(①④)
宁横公路与咸水槽路南口(①)
沧海南路与鄞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北口(①②④)
宁南南路与中惠东路北口(①)
沧海路与百丈东路北口(①④)
东迪巷与潘园路北侧南(⑦)
殷隘路童弟周实验学校南门东侧东(④⑧⑨)
鄞州大道高架(日丽东路上方)西口(⑥)
鄞州大道高架(日丽东路上方)东口(⑥)
学府路宁波电大东校区鄞州学院及周边(⑤)
学府路宁波城市学院生活区及周边(⑤)
中惠东路与蝶缘路路口西侧附近(⑤)
安石路与沙家垫路路口北侧附近(⑤)
白石北路中海阳光玫瑰园北门附近(⑤)
四明中路与宁南北路路口东侧附近(⑤)
协力路与东华北路路口西侧附近(⑤)
殷隘路与潘火路路口南侧附近(⑤)
宜兴路润玉园西南1门附近(⑤)
联虹路彩虹新村西北门附近(⑤)
保丰路与四明西路路口北侧附近(⑤)
东迪巷与潘火路路口附近(⑤)
东迪巷与思涌巷路口附近(⑤)
注:以上执法设备安装地址如与之前电子警察启用公告表述不同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北仑区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遏制交通违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管理需要,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北仑大队决定自2025年11月23日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⑤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⑦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⑧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等行为。
临港一路与329国道路口东口、西口1、西口2、北口(①②③)(设备更新,原已启用)
春晓大道与连岛路路口东口1(①②③)
大港五路与凤洋二路路口东口、西口(①②③)
恒山路与闽江路路口东口、西口 (①②③) (设备更新,原已启用)
紫阳路与乐海路路口南口、北口 (①②③)
潮海路与西子山路路口东口 (①)
富春江路与育王山路路口南口1(①②③)
闽江路与恒山路路口北口 (①②③)(设备更新,原已启用)
下洋河路与永丰塘路路口往东100米路段(东向西)(④⑤⑥)
下洋河路与永丰塘路路口往东100米路段(西向东)(④⑤⑥)
永丰塘路与北上线路口往北100米路段(南向北)卡口设备1 (④⑤⑥)
永丰塘路与北上线路口往北100米路段(南向北)卡口设备2 (④⑤⑥)
永丰塘路与北上线路口往北100米路段(北向南)卡口设备1 (④⑤⑥)
永丰塘路与北上线路口往北100米路段(北向南)卡口设备2 (④⑤⑥)
永丰塘路与下洋河路路口往南120米路段(北向南)卡口设备1 (④⑤⑥)
16永丰塘路与下洋河路路口往南120米路段(南向北)卡口设备1 (④⑤⑥)
大榭一桥引桥穿山村路段(北向南)(④⑤⑥)
环岛东路与曹家岙巷路口往南20米路段(南向北)(⑤⑥)
富春江路与庐山路路口往南100米路段附近 (⑦)
富春江路与庐山路路口往南300米路段附近 (⑦)
富春江路与庐山路路口往南400米路段附近 (⑦)
宝山路与人民路路口往东170米人行横道线(西向东)(⑧)
备注:
①序号9-16临港产业园协和地块货车限行规定:顺时针由永丰塘路﹣下洋河路﹣启舵路﹣里大湾路﹣杨舟岙路﹣五丰塘路﹣环区路﹣宁波钢铁炼焦厂南侧﹣海岸线﹣大湾村道(大榭一桥下)﹣山体﹣北上线(不含北上线)为边界合围而成的封闭圈内地面道路,00:00-24:00,禁止所有半挂牵引车辆通行。
②序号17大榭街道货车限行规定: 顺时针由北渡路﹣雪窦山路﹣里厂路﹣南湖路 ﹣环岛西路﹣ 七顶山山体南侧(军民友谊隧道南侧)﹣舟山路﹣七顶山路﹣滨海东路﹣环岛东路﹣环岛南路 ﹣南岗隧道﹣滨海南路﹣滨海西路为边界道路合围而成的封闭圈内地面道路及大榭一桥、大榭一桥引桥(穿成线以北)为限制通行区域,00:00-24:00,禁止所有专项作业车、三轴及以上货车通行,其中边界道路北渡路、雪窦山路、里厂路、南湖路、七顶山路允许通行。
注:以上执法设备安装地址如与之前电子警察启用公告表述不同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奉化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宁波市奉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5年11月23日复用、启用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将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⑤“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⑥“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等行为。
机场南路与大成东路东口(①②③)
恒兴东路与方欣路南口(①②③)
方欣路与葭浦路南口(①②③)
聚银路与南山北路西口(①②③)
聚宝路与南山北路西口(①②③)
甬临线与龙潭路南口(①②③)
丹东线与孙家北口(①②③)
奉庆线与诚信路南口(①)
中兴东路与诚信路西口(①②③)
滨海大道与金海路西口(①②③)
滨海大道与金海路北口(①②③)
滨海大道与浩海路西口(①②③)
滨海大道与浩海路北口(①②③)
清墙弄路与金钟路路口东侧附近(④)
中兴中路与牌门北路路口北侧附近(④)
中兴中路与经堂北路路口北侧附近(④)
中兴中路与下沈路路口附近(④)
百丈路与武岭花园北门附近(④)
百丈路与平沙路路口附近(④)
百丈路与泰悦首府南门附近(④)
锦堤南路与剡溪中学门口斑马线南向北(⑤)
机场南路高架西侧K8+980M卡口北向南(⑥)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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