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四川荣县公安成功破获一起伪造、持有、使用假币案件,查获总面额48500元假币及各类制假作案工具。该案缘起8月菜农收到假币报案,民警调查发现系流窜团伙作案。该团伙为亲戚关系,分工明确,美术专业出身的钟某某负责制假,两人专赴老旧市场用假币换零,一人专职驾车。团伙自2025年初流窜自贡、眉山、内江等地菜市场作案。目前,4 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办理。
据介绍,今年8月11日上午,旭阳派出所接到一位菜农报案称,在莲花坝菜市场,一名中年妇女用一张20元纸币买走了2.5元的蔬菜,还给她找了零。事后,菜农发现那张20元纸币手感异常,在他人提醒下发现是假币,遂报案。
接报后,民警在大佛寺菜市场、美丽新城等案发地周边菜市场走访调查,先后收到受害商贩提交当日收到的疑似20元人民币同类假币共28张,且冠字号各不相同。

“假币的集中出现,意味着这不是孤立事件。随着侦查深入,一个流窜作案、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警方调查发现,该团伙自2025年初以来,先后在自贡市荣县、富顺、沿滩,眉山市东坡区、丹棱县、仁寿县,内江市东兴区等多地的菜市场流窜作案。他们的目标明确:利用早市人流密集、交易频繁的特点,用假币购买小额商品,换取找零真钞,悄然敛财。
该团伙为亲戚关系,他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钟某某(女,36岁,内江市人)大学学的美术专业,在团伙中扮演“技术总监”的角色,涉嫌利用制图软件、打印机等工具制造假币;罗某某(女,54岁,乐山市人)与罗某某(女,51岁,乐山市人)作为“操作员”,专门挑选监控薄弱的老旧市场使用假币;杨某某(男,26岁,乐山市人)是“专职司机”,驾车接送成员往返于各地。

在充分掌握该团伙的活动规律与藏身之处后,12月12日晚,荣县警方直奔内江隆昌市某小区,将四人一举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疑似20元人民币假币12捆,共1473张29460元;10元人民币假币14张140元;100元人民币假币两捆,共189张18900元。查获疑似20元、10元人民币假币半成品、闪光纸、裁剪小工具、打印纸、金线纸若干。
目前,犯罪嫌疑人钟某某等4人已被荣县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同样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至十万元罚金。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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