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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艺:个税调整不能只眼盯起征点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8-12-01 10:01:16报料热线:81850000

  胡艺(职员 备用笔名:踏雪痕)

  各界呼吁已久的个税起征点上调问题,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近日,记者获悉,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的有关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即通常所说的个税起征点)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个税调整有可能超越常规程序在年内就出台,方案并不像外界讨论的那样,扣除标准应该不会超过3000元。(11月30日《南方日报》)

  如果说给企业减税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话,调整个税起征点更是让纳税人直接受益。尽管个人所得税此前已经做过2次调整,但是税收负担与百姓实际收入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公众舆论一直呼吁调整个税起征点。虽说当前物价涨幅回落、通胀压力缩小,但是金融风暴的冲击也给百姓生活带来很大的压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的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个税调整有可能超越常规程序在年内就出台。自然值得关注。

  据介绍,在个税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个税起征点已经与CPI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实现指数化、动态化调整。比如,在德国,个税起征点每年微调一次,以保障公众收入不受影响。比如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全民退税。在新加坡,国民能够直接从政府获得资金。再比如,为了应对通胀压力与金融风暴,我国澳门地区今年两次全民分红,还富于民。

  尽管公众舆论对不超过3000元的扣除标准仍不太满意,但是这种体恤民生的情怀值得肯定。而且我认为,为了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刺激消费,扩大内需,调整个税不妨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上调个税起征点,二是从公平的视角对个税政策做出更为科学的制度安排,考虑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

  众所周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就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的二次分配。但是现行个税征收办法还存在着这样的弊端:收入相同的纳税个人,纳税金额一样。但由于家庭情况不同,赡养人数不同,家庭整体收入差异很大。有政协委员曾经举了这样一个真实的例子:某先生在广州某事业单位上班,妻子没有工作,夫妻俩都是独生子女,4位老人均没有退休金。7口之家就他一个人在工作。他的工资几乎不够养家糊口,而他的同事可以买房、买车、旅游。不考虑家庭支出情况,一刀切征收个税,显然有失公平。

  此外,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税也符合国际惯例。为了保证税收负担公平、合理,现在不少国家在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问题上实行的是“夫妻联合申报”或“家庭申报”。我们现在正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就应该让所有的社会成员公平享受发展改革成果。中国人普遍有着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细胞,家庭是消费的主要单位,家庭整体收入水平将直接决定家庭成员生活水准。所以考虑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也符合现实国情民意。对广大普通工薪家庭特别是经济负担沉重的家庭来说,如果考虑按家庭整体收入征收个税,无疑是件让人期待的事情。

  当然,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要付诸实施,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国目前还没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公众诚信道德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距离。税务部门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个人隐性收入与家庭成员收入,赡养、抚养人口,家庭成员就业、教育等具体情况不好掌握,而且由于社会保障措施尚未广泛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打破的现实语境下,家庭成员的界定还不能单纯以户口本来判断。“家庭个税”还存在实施障碍。这种征税方案可怕一时半会还难以实现,但是,按家庭收入征收个税体现了公平理念,值得尝试。

编辑: 张晓纠错:171964650@qq.com

胡艺:个税调整不能只眼盯起征点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8-12-01 10:01:16

  胡艺(职员 备用笔名:踏雪痕)

  各界呼吁已久的个税起征点上调问题,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近日,记者获悉,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的有关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即通常所说的个税起征点)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个税调整有可能超越常规程序在年内就出台,方案并不像外界讨论的那样,扣除标准应该不会超过3000元。(11月30日《南方日报》)

  如果说给企业减税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话,调整个税起征点更是让纳税人直接受益。尽管个人所得税此前已经做过2次调整,但是税收负担与百姓实际收入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公众舆论一直呼吁调整个税起征点。虽说当前物价涨幅回落、通胀压力缩小,但是金融风暴的冲击也给百姓生活带来很大的压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的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个税调整有可能超越常规程序在年内就出台。自然值得关注。

  据介绍,在个税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个税起征点已经与CPI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实现指数化、动态化调整。比如,在德国,个税起征点每年微调一次,以保障公众收入不受影响。比如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全民退税。在新加坡,国民能够直接从政府获得资金。再比如,为了应对通胀压力与金融风暴,我国澳门地区今年两次全民分红,还富于民。

  尽管公众舆论对不超过3000元的扣除标准仍不太满意,但是这种体恤民生的情怀值得肯定。而且我认为,为了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刺激消费,扩大内需,调整个税不妨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上调个税起征点,二是从公平的视角对个税政策做出更为科学的制度安排,考虑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

  众所周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就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的二次分配。但是现行个税征收办法还存在着这样的弊端:收入相同的纳税个人,纳税金额一样。但由于家庭情况不同,赡养人数不同,家庭整体收入差异很大。有政协委员曾经举了这样一个真实的例子:某先生在广州某事业单位上班,妻子没有工作,夫妻俩都是独生子女,4位老人均没有退休金。7口之家就他一个人在工作。他的工资几乎不够养家糊口,而他的同事可以买房、买车、旅游。不考虑家庭支出情况,一刀切征收个税,显然有失公平。

  此外,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税也符合国际惯例。为了保证税收负担公平、合理,现在不少国家在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问题上实行的是“夫妻联合申报”或“家庭申报”。我们现在正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就应该让所有的社会成员公平享受发展改革成果。中国人普遍有着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细胞,家庭是消费的主要单位,家庭整体收入水平将直接决定家庭成员生活水准。所以考虑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也符合现实国情民意。对广大普通工薪家庭特别是经济负担沉重的家庭来说,如果考虑按家庭整体收入征收个税,无疑是件让人期待的事情。

  当然,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要付诸实施,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国目前还没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公众诚信道德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距离。税务部门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个人隐性收入与家庭成员收入,赡养、抚养人口,家庭成员就业、教育等具体情况不好掌握,而且由于社会保障措施尚未广泛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打破的现实语境下,家庭成员的界定还不能单纯以户口本来判断。“家庭个税”还存在实施障碍。这种征税方案可怕一时半会还难以实现,但是,按家庭收入征收个税体现了公平理念,值得尝试。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张晓